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7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21年3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
2021 年 4 月 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月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提高决策效率,持有公司7.96%股份的大股东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增加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递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96%的股份,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提案的内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属于《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因增加临时提案,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有所变动,除上述变动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其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20日14:00起。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4月15日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本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8、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5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9、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4、8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提案9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2021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请股东按照提案编码所示,进行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无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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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4月16日和2021年4月19日(8:00-11:00,14:00-16: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
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京新药业董秘办。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的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575-86176531
3、传 真:0575-86096898
4、电子邮箱:stock@jingxinpharm.com
地 址: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
邮 编:312500
联系人:洪贇飞、张波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020”,投票简称为“京新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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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议案的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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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1年4月15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002020京新药业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5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9日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1026号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6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3月27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拟以661,217,97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132,243,59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705,507,776股增加至837,751,371股,需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进行相应修订并进行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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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实施须以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前提。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完成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手续,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登记、备案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