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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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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魏民、王俊以及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周欢、黄勇、吴迎春、郭林盛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单位:股

  ■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审批情况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魏民、王俊以及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周欢、黄勇、吴迎春、郭林盛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数量为125,5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8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7元,由于现金分红现已实施完成,因此根据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魏民、王俊所涉及的22,500股的回购价格为7.923元/股;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周欢、黄勇、吴迎春、郭林盛所涉及的103,000股的回购价格为10.3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魏民、王俊以及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周欢、黄勇、吴迎春、郭林盛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签订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公司有权单方面回购注销本次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魏民、王俊、周欢、黄勇、吴迎春、郭林盛6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25,5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B882777814)。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4月13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股

  ■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签订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的手续。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减少各类票据管理成本,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碳元科技”)拟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合作。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合作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资产池额度,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在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介绍

  1、业务介绍

  “资产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基于企业所拥有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向企业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授信等一系列的综合金融服务。

  “资产池入池资产”是指企业合法拥有并向合作银行申请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的权利或流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且合作银行认可的汇票、保证金、存单、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金融资产。

  “资产池质押授信业务”包括人民币流动资金循环贷款、票据承兑、小时贷、开立非融资性人民币保函等各类业务。

  2、合作银行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上海银行系A股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实施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实施额度

  公司与上海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金融资产合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业务期限和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具体每笔发生额。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1、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收到票据后,可以通过资产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上海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上海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据的管理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尚未到期的存量金融资产作质押,并通过其在上海银行共享的授信额度开具商业汇票等有价票据或者提取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款项,有利于激活票据的时间价值,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上海银行开立资产池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等金融资产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等金融资产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票据等金融资产作质押,向上海银行申请开具票据用于对外支付款项,随着质押资产的到期,逐步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额度不足,上海银行将要求公司追加保证金。

  风险控制措施:开展该项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等金融资产的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因此此次资产池业务模式的风险可控。

  四、授权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董事会指定的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具体金额等;

  3、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负责在出现任何不利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董事会报告;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开展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实现公司票据等金融资产的集中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资产池额度,该额度在实施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部分股权转让款及部分股权转让款延期支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20年12月13日,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东宏升优选九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宏升优选”)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世中先生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子公司江苏碳元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元绿建”)24.5%的股权转让给宏升优选,转让价格为8,232万元;将碳元绿建10.5%的股权转让给徐世中先生,转让价格为3,528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取得了碳元绿建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换发的营业执照,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宏升优选、徐世中应分别于2021年4月8日前向公司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2,469.60万元、1,058.40万元;分别于2021年5月30日前向公司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3,292.80万元、1411.20万元;分别于2021年8月30日前向公司支付第三期股权转让款2,469.60万元、1,058.40万元。

  截至2021年4月8日,宏升优选已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1,469.60万元,尚欠付部分股权转让款1000万元;徐世中先生已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1,058.40万元。

  三、本次延期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股权转让款延期支付的议案》,同意宏升优选延期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具体情况如下:

  宏升优选由于短期资金筹措存在困难,预计无法按照约定的时间向公司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故向公司申请延期:延期支付第一期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1,000万元及第二期需要支付的股权转让款3,292.80万元,合计4,292.80万元。宏升优选承诺于2021年8月30日前支付上述款项,延期支付的违约金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进行计算。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与宏升优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仅延长宏升优选部分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时间,不改变《股权转让协议》的其他安排。

  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确认,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宏升优选在《股权转让协议》第4.2条项下的首期转让款支付期限已经届满,宏升优选尚欠付公司首期转让款1,000万元;

  2、宏升优选应于2021年8月30日前支付欠付的首期转让款1,000万元及第二期转让款3,292.80万元,合计4,292.80万元;

  3、宏升优选应按《股权转让协议》第13.2条向公司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四、延期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期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事项,不会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及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宏升优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约定宏升优选延期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事项。宏升优选已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1,469.60万元,考虑到宏升优选短期资金筹措存在困难,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向公司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的实际情况,同意宏升优选延期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公司与宏升优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了延期期限、利息收取等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4月8日上午9:00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发区兰香路7号公司行政楼5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已于2021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徐世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股权转让款延期支付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合作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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