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十一)放弃认购可转债的处理方式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张。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由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网上投资者中签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详见发行人、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于2021年4月16日(T+4日)披露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四、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获配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五、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0.00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包销。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5.00亿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决定是否中止本次发行。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六、发行费用
本次可转债发行对投资者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本次可转债发行和发行人的详细情况,发行人拟于2021年4月9日(T-1日)就本次可转债发行在全景·路演天下(rs.p5w.net)举行网上路演。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八、风险揭示
发行人、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九、发行人、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电话:0512-69868556
传真:0512-69868409
联系人:李伟
(二)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联系电话:0755-23189776、0755-23189781
传真:0755-83081361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38966571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512-62938585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755-83218814
发行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