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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7日,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披露了《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公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立即召集本次重组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并对原报告书内容进行了补充及修订,修订内容均以楷体加粗方式列示。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标的公司股权出质登记注销和动产担保登记注销情况,删除了“重大风险提示”之“二、标的公司的风险”之“(六)标的资产股权被质押”以及“(七)标的资产主要机器设备被抵押的风险”和“第十一节风险因素”之“二、标的公司的风险”之(六)标的资产股权被质押”以及“(七)标的资产主要机器设备被抵押的风险”部分。据此更新修改了“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事项情况”之“1、主要资产及其权属情况”、“第七节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之“(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和、“第十三节独立董事和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之“三、法律顾问意见”和“第十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一)三河雅力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中的相关表述。
2、根据本次交易涉及的并购贷款情况,在“重大风险提示”之“二、标的公司的风险”之“(六)标的资产股权被质押”以及“(七)标的资产主要机器设备被抵押的风险”和“第十一节风险因素”之“二、标的公司的风险”之(六)标的资产股权被质押”以及“(七)标的资产主要机器设备被抵押的风险”部分增加了本次交易涉及的并购贷款无法按期偿付的风险。
3、更新修改了“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三河雅力”之“(八)三河雅力主营业务情况”之“7、主要设备及能源的采购情况”中的前五大供应商相关情况。
4、更新修改了“第五节本次交易标的评估情况”之“二、上市公司董事会对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分析”之“(四)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之“3、市场可比案例情况”中的相关情况。
5、更新修改了“第十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一)三河雅力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中的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