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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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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证券代码:000758 公告编号:2021-014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修改提案情况,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31日下午14:3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6层611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秦军满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45,330,3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37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133,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7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44,196,8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321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45,330,3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37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133,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7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44,196,8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3219%。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1.00 《关于公司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909,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23%;反对1,42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7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909,4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23%;反对1,42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664,613,232股)、自然人股东-秦军满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52,174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敏、唐莉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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