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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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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其他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3月31日(星期三)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星期三)上午9:15至2021年3月31日(星期三)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南京国家农创园公共创新平台B座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成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353,317,7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89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87,838,3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91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65,479,3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843%。

  2、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监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3名,代表股份66,363,8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51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议案1.00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310,3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2,1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356,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9%;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8%;弃权2,1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方娟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天邦股份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2021)承义法字第00059号《关于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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