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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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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满足保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1年1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148号《关于同意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8.9598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1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8,262.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462.15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1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号第ZF1014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满足保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满足保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  月1日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5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以及

  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结果,修改《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相应条款,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8.9598万股,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255.8794万元变更为人民币5,915.8392万元,公司的股份总数由4,255.8794万股变更为5,915.8392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将《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拟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 日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1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3月31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伟业路1号1幢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24日以电话及邮件形式通知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玲瑶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金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金额的调整,其客观原因在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是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而做出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建智能切割设备生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杭州爱科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杭州爱科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用于实施该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 月1日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2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1年1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148号《关于同意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8.9598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1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8,262.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462.15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1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号第ZF1014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3,462.15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47,000.00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金额的议案》,同意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公司将用自筹资金补足。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计划募集资金净额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金额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金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3,462.15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47,000.00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该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调整公司募投项目金额。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金额的调整,其客观原因在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是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而做出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海通证券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 日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建智能切割设备生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是杭州爱科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爱科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用于实施该募投项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1年1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148号《关于同意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8.9598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1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8,262.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462.15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1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号第ZF1014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建智能切割设备生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杭州爱科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二)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情况

  “新建智能切割设备生产线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20,000.00万元,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10,000.00万元,为了保障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爱科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用于实施该募投项目。增资完成后,杭州爱科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至12,000.00万元,公司的持股比例仍为100%。

  四、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

  五、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爱科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针对实施募投项目已经分别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爱科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七、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爱科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用于实施该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建智能切割设备生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是杭州爱科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爱科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用于实施该募投项目,该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建智能切割设备生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杭州爱科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杭州爱科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用于实施该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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