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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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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实达 公告编号:第2021-031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同意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2021年2月18日,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债务人”)披露了《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重整并被受理登记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第2021-016号),公司债权人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或“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法院已于2021年2月9日立案审查。截至目前,该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2、2021年3月31日,公司收到福州中院《通知书》(【2021】闽01破申6号)。福州中院同意公司先行启动为期3个月预重整工作,并由公司与主要债权人协商确定的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作为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组织开展预重整指导工作。福州中院同意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福州中院最终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3、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4.14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 法院同意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概述

  1、背景概况

  2021年2月9日,公司收到债权人北京空港富视国际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公司”)的《通知书》。《通知书》称,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空港公司已向福州中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重整并被受理登记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第2021-0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法院受理上市公司重整前需要履行相关的审查程序,流程相对复杂、耗时较长。为加快公司重整的工作进度,提高重整成功率,福州中院同意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在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就重整事项进行沟通谈判,临时管理人亦可在预重整工作基础上开展后续工作,为重整工作赢得更多时间,加快整体工作进度,有效增加重整成功率。

  2、法院同意公司启动预重整情况

  2021年3月31日,公司收到福州中院《通知书》(【2021】闽01破申6号)。福州中院同意公司先行启动为期3个月预重整工作,并由公司与主要债权人协商确定的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作为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组织开展预重整指导工作,并要求临时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履行职责。

  二、启动预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福州中院同意公司启动预重整,有利于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及经营工作的清理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资产调查、审计评估工作等,并与广大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提前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重整事项的反馈意见和认可程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成功率。

  福州中院同意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福州中院最终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截至目前,公司已与法院、监管机构、政府各相关部门、债权人等相关方进行了积极沟通,各相关事项正在紧密推进中。公司将继续积极主动配合法院的相关工作,全力推动尽快进入重整程序。但本次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三、风险提示

  1、2021年2月18日,公司披露了《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重整并被受理登记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第2021-016号),公司债权人空港公司向福州中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法院已于2021年2月9日立案审查(【2021】闽01破申6号)。截至目前,该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2、2021年3月31日,公司收到福州中院《通知书》(【2021】闽01破申6号)。福州中院同意公司先行启动为期3个月预重整工作,并指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为临时管理人。福州中院同意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福州中院最终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3、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4.14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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