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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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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12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资金占用的基本情况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新材”、“公司”)在自查中发现第二大股东胡卫林先生存在通过公司重要供应商苏州汇丰圆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圆”)占用公司资金事项。2019年扬子新材预付汇丰圆3.4亿元,系公司第二大股东、时任公司总经理胡卫林先生超额支付汇丰圆预付款,并通过向汇丰圆拆借资金,形成资金占用。截至2020年9月30日,胡卫林先生通过多种还款方式使汇丰圆资金占用余额下降至9,717万元,并承诺于2021年3月30日之前彻底解决通过汇丰圆预付款形成的资金占用问题。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11月17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自查第二大股东资金占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1-03)。

  2020年12月1日,公司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中对上述资金占用事项作了进一步说明,并补充披露了胡卫林先生提供的还款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06)。

  二、 解决资金占用的进展情况

  根据原定还款计划,公司第二大股东胡卫林先生承诺于2021年3月30日前解决上述资金占用问题。其中通过向扬子新材转让其所持有的苏州开元民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科技”)股权进行以股抵债,是其重要还款资金来源。

  鉴于民生科技与公司业务协同性不强,同时根据监管指导意见,经多方协商,胡卫林先生拟向第三方转让其所持有的民生科技股权,并将该部分股权转让款直接用于偿还占用资金,目前该事项仍在积极推进中。因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落地实施尚需一定时间,故胡卫林先生申请对原定的资金占用还款期限进行延期,并承诺于公司披露2020年年报前解决上述资金占用问题。公司正全力推进资金占用事项解决的相关工作。

  三、 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目前相关还款计划还在实施执行中,依然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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