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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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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21-014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2021年2月18日,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赤峰金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赤峰金剑”)1%股权通过安徽省国资委认可的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以经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赤峰金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020392号)为参考依据,该次股权转让底价为1,202.4519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二)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公开挂牌期间征得一个意向受让方承德希贵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德希贵”),经产权交易所审核,确认其符合受让条件。2021年3月22日,双方就转让赤峰金剑1%股权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格为1,202.4519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承德希贵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03MA0G23EF2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双塔山镇君泰财富广场第A2幢5层512号房

  法定代表人:柴军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2月25日

  经营范围:建材批发。钢材、五金产品、矿山机械设备及配件、润滑油、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电子产品、日用百货、劳保用品、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办公用品、文体用品销售;矿产品(不含煤炭)加工、销售;凭取得的行业许可在其核定范围及有效期内从事铁矿(不含超贫磁铁矿)、铜矿、钛矿、钪矿、硫铁矿、磷矿采选(未经许可不得从事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柴军持股比例为40%,刘凤艳持股比例为40%,张立金持股比例为20%。

  财务状况:承德希贵于2021年2月25日新成立,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暂无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承德希贵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承德希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公司所持赤峰金剑1%股权。标的股权相关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三、审计和评估情况”。

  另外,其他内容补充如下:赤峰金剑与公司经营性往来等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为赤峰金剑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赤峰金剑理财的情形,以及其他赤峰金剑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020年9月30日,公司应收赤峰金剑日常经营往来款为15,308.85万元(未经审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二)赤峰金剑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四、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转让方(甲方):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承德希贵商贸有限公司

  (二)产权交易标的

  甲方所持有的赤峰金剑1%股权。

  (三)产权转让方式

  本项产权交易已于2021年2月19日经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挂牌期间只产生乙方一个通过资格审核并按时交纳了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赤峰金剑原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故由乙方受让赤峰金剑1%股权。

  (四)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转让价格为1,202.4519万元人民币。本次转让价款的支付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具体支付方式和要求如下:(1)首付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转让价款的比例不低于30%;并对剩余转让价款向甲方提供其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2)剩余价款:乙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付清剩余转让价款。(3)剩余价款的延期付款利息:乙方应于支付剩余价款的当日向甲方支付自首付款付款截止日至实际支付剩余价款日期间的对应剩余价款的延期付款利息(利息以《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有效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4)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及延期付款利息支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五)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乙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由甲方协助乙方开始办理转让标的工商变更登记。

  (七)过渡期安排

  本次转让股权对应的评估基准日(2020年5月31日)至股权变更登记日期间的标的企业损益由甲方承担或享有,该期间具体损益金额经甲方与乙方共同委托具备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的金额为准。如该期间标的企业盈利,则在审计结果出具后3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根据审计结果向甲方支付本次转让股权对应的该期间标的企业盈利;如该期间标的企业亏损,则在审计结果出具后3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根据审计结果向乙方支付本次转让股权对应的该期间标的企业亏损。

  五、其他情况

  (一)近日,公司接到赤峰金剑股东王宝栋、于佐兵、赵玉明、郝建伟、李海峰的通知,王宝栋、于佐兵、赵玉明、郝建伟、李海峰拟以58,920.14万元人民币将其合计持有的赤峰金剑49%股权转让给北京大地远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远通”)。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标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综合考虑,拟放弃对王宝栋、于佐兵、赵玉明、郝建伟、李海峰合计持有的赤峰金剑49%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放弃赤峰金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二)公司已经与承德希贵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公司拥有赤峰金剑股东会51%表决权。

  (三)公司、大地远通、承德希贵三方初步协商一致,赤峰金剑由三方共同投资、联合经营。

  (四)上述事项完成后,赤峰金剑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为参股公司。赤峰金剑股权转让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六、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大地远通于2007年9月4日成立,是一家以资源为核心依托的多元化投资集团,产业涵盖矿业、水电、光伏电、化工以及进、出口贸易、股票投资等领域。目前,大地远通在内蒙古赤峰市形成120万吨缓控释肥年产能力。

  赤峰金剑引进投资者大地远通和承德希贵,将有利于促进赤峰金剑股权多元化,转变企业的经营机制,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同时有利于解决赤峰金剑硫酸出路问题,提升赤峰金剑盈利能力,拓展公司的未来发展空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长远利益。

  上述事项完成后,赤峰金剑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为参股公司。公司内部财务部门依据2020年12月31日赤峰金剑报表数据(未经审计)初步测算,公司所持赤峰金剑权益在合并日由成本法转权益法核算时,将产生投资收益金额约23,600万元,合并日后将按照公允价值调整后的赤峰金剑报表进行权益法核算。

  上述事项能否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近期赤峰金剑将召开股东会,修改赤峰金剑公司章程,相关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产权交易合同》;

  (二)一致行动人协议;

  (三)审计报告;

  (四)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21-015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3月23日在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铜陵有色展示馆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于2021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应出席会议董事12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8人,4名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杨军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放弃赤峰金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放弃对王宝栋、于佐兵、赵玉明、郝建伟、李海峰合计持有的赤峰金剑49%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放弃赤峰金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21-016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赤峰金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放弃权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赤峰金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赤峰金剑”)是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4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粗铜冶炼等。公司持股比例为51%,王宝栋持股比例为26%,于佐兵持股比例为10.4%,赵玉明持股比例为5%,郝建伟持股比例为3.8%,李海峰持股比例为3.8%。

  近日,王宝栋、于佐兵、赵玉明、郝建伟、李海峰拟以58,920.14万元人民币将其合计持有的赤峰金剑49%股权转让给北京大地远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远通”)。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标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综合考虑,拟放弃对王宝栋、于佐兵、赵玉明、郝建伟、李海峰合计持有的赤峰金剑49%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同时,公司已与承德希贵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德希贵”)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承德希贵受让公司所持有的赤峰金剑1%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上述事项完成后,赤峰金剑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为参股公司。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1年3月23日,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放弃赤峰金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各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受让方

  名称:北京大地远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66901892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2号院顺景园1号楼

  注册资本:7,602.1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连杰

  成立日期:2007年9月4日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不含中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酒店管理;种植蔬菜、苗木、花卉;养殖淡水鱼;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

  股权结构:赵志超持股比例为53.27%,王伯军持股比例为13.86%,赵连杰持股比例为12.48%,青岛六和兴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16%,李雪洁持股比例为4.99%,孙福新持股比例为4.63%,张洪奎持股比例为1.60%。

  受让方大地远通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大地远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出让方

  1、王宝栋,男,赤峰金剑股东,住所:内蒙古赤峰市。

  2、于佐兵,男,赤峰金剑股东,住所:内蒙古赤峰市。

  3、赵玉明,男,赤峰金剑股东,住所:内蒙古赤峰市。

  4、郝建伟,男,赤峰金剑股东,住所:内蒙古赤峰市。

  5、李海峰,男,赤峰金剑股东,住所:内蒙古赤峰市。

  出让方王宝栋、于佐兵、赵玉明、郝建伟、李海峰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王宝栋、于佐兵、赵玉明、郝建伟、李海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所涉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名称:王宝栋、于佐兵、赵玉明、郝建伟、李海峰合计持有的赤峰金剑49%股权。

  该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有关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赤峰金剑基本情况

  名称:赤峰金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山工业园

  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蒋培进

  成立日期:1998年11月06日

  经营范围:粗铜冶炼、三废产品(炉渣)回收、利用、阴极铜生产、销售;铁精粉及铜精粉的生产、销售;黄金、白银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三)赤峰金剑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赤峰金剑公司章程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经查询,赤峰金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审计和评估情况

  赤峰金剑以2020年5月31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聘请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致远”)开展审计、评估工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审字[2020]230Z365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水致远出具了《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赤峰金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020392号)。

  中水致远以2020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在持续经营等假设前提下,对赤峰金剑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并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赤峰金剑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120,245.19万元,较账面净资产66,363.52万元,评估增值53,881.67万元,增值率为81.19%。

  (五)股权转让前后的股权结构

  1、赤峰金剑股权转让事项有:

  (1)王宝栋、于佐兵、赵玉明、郝建伟、李海峰拟将其合计持有的赤峰金剑49%股权转让给大地远通。

  (2)公司将所持有的赤峰金剑1%股权转让给承德希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2、赤峰金剑股权转让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3、其他安排:

  (1)公司已经与承德希贵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公司拥有赤峰金剑股东会51%表决权。

  (2)公司、大地远通、承德希贵三方初步协商一致,赤峰金剑由三方共同投资、联合经营。

  (3)上述事项完成后,赤峰金剑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为参股公司。

  (六)赤峰金剑与公司经营性往来等情况

  (1)公司不存在为赤峰金剑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赤峰金剑理财的情形,以及其他赤峰金剑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020年9月30日,公司应收赤峰金剑日常经营往来款为15,308.85万元(未经审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2)赤峰金剑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四、放弃权利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涉及的股权转让价格由王宝栋、于佐兵、赵玉明、郝建伟、李海峰与大地远通协商谈判确定,以现金方式支付。公司若行使赤峰金剑49%股权的优先购买权,需支付的股权收购金额为58,920.14万元人民币。

  五、放弃权利的原因、影响

  大地远通于2007年9月4日成立,是一家以资源为核心依托的多元化投资集团,产业涵盖矿业、水电、光伏电、化工以及进、出口贸易、股票投资等领域。目前,大地远通在内蒙古赤峰市形成120万吨缓控释肥年产能力。

  公司放弃对王宝栋、于佐兵、赵玉明、郝建伟、李海峰合计持有的赤峰金剑49%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后,赤峰金剑引进投资者大地远通,将有利于促进赤峰金剑股权多元化,转变企业的经营机制,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同时有利于解决赤峰金剑硫酸出路问题,提升赤峰金剑盈利能力,拓展公司的未来发展空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长远利益。

  上述事项完成后,赤峰金剑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为参股公司。公司内部财务部门依据2020年12月31日赤峰金剑报表数据(未经审计)初步测算,公司所持赤峰金剑权益在合并日由成本法转权益法核算时,将产生投资收益金额约23,600万元,合并日后将按照公允价值调整后的赤峰金剑报表进行权益法核算。

  上述事项能否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近期赤峰金剑将召开股东会,修改赤峰金剑公司章程,相关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放弃对王宝栋、于佐兵、赵玉明、郝建伟、李海峰合计持有的赤峰金剑49%股权的优先购买权,赤峰金剑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为参股公司,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赤峰金剑引进投资者大地远通,将有利于促进赤峰金剑股权多元化,转变企业的经营机制,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同时有利于解决赤峰金剑硫酸出路问题,提升赤峰金剑盈利能力,拓展公司的未来发展空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长远利益。

  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放弃对王宝栋、于佐兵、赵玉明、郝建伟、李海峰合计持有的赤峰金剑49%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七、备查文件

  (一)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三)《产权交易合同》;

  (四)一致行动人协议;

  (五)审计报告;

  (六)资产评估报告;

  (七)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以下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放弃赤峰金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赤峰金剑”)股权优先购买权的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放弃对王宝栋、于佐兵、赵玉明、郝建伟、李海峰合计持有的赤峰金剑49%股权的优先购买权,赤峰金剑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为参股公司,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赤峰金剑引进投资者北京大地远通(集团)有限公司,将有利于促进赤峰金剑股权多元化,转变企业的经营机制,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同时有利于解决赤峰金剑硫酸出路问题,提升赤峰金剑盈利能力,拓展公司的未来发展空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长远利益。

  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放弃对王宝栋、于佐兵、赵玉明、郝建伟、李海峰合计持有的赤峰金剑49%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独立董事:姚禄仕、刘放来、汪莉、王昶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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