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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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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     公告编号:2021-024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2日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卫东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对外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签订对外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     公告编号:2021-025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12日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文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沈晓炜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对外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签订对外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     公告编号:2021-026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对外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独山港区管委会”)、液化空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液空中国”)拟于2021年3月20日在平湖市人民政府会议中心签署《新材料新能源一体化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2、在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等要求的前提下,独山港区管委会为公司和液空中国提供满足建设要求的地块以及配套设施,本新材料新能源一体化项目计划总投资115亿元人民币。

  3、公司与独山港区管委会和液空中国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协议拟定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独山港区管委会是政府的派出机构,全面负责独山港区的规划、建设和行政管理,即:制定全区的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负责辖区内企业项目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区内的基础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土地使用审批,组织实施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开发利用;负责工业经济结构调整战略方针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抓好企业的生产、安全、环保、质量、劳动保障、统计等工作,搞好人才开发和管理;维护全区的社会治安,保护区内企业的合法权益等。

  液化空气集团作为《财富》世界500强企业,是全球工业与医疗气体行业的领导者,在氢能领域具备覆盖整个供应链的技术能力——从生产、储存、运输、到终端应用,在全球建设有近120多座加氢站,业务遍及78个国家/地区,是国际氢能委员会创始企业和轮值主席。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2、标的基本情况:

  在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等要求的前提下,独山港区管委会为公司和液空中国提供满足建设要求的地块以及配套设施,本新材料新能源一体化项目计划总投资115亿元人民币。项目计划2021年11月前开工建设,2024年6月前投产运营。

  项目具体内容:

  (1)公司总投资约102亿元,拟在独山港区管委会区域内投资新建年产80万吨PDH、80万吨丁辛醇、12万吨新戊二醇及配套装置,并充分利用富余氢气资源,解决公司氢能一体化项目原料问题。

  (2)液空中国拟依托公司丰富的氢气资源,拟在独山港区管委会区域设立公司,建设氢气充装站、氢气液化装置,构建氢能战略合作生态圈,推动长三角地区氢能产业发展。一期建设年产3000吨的氢气充装站,二期建设年产11000吨的液氢装置及配套设施。

  四、项目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目标

  独山港区管委会将为公司和液空中国提供高效的政府管理服务,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在独山港区管委会管理服务范围内帮助公司和液空中国解决合作项目建设和经营中的实际问题;公司和液空中国将充分发挥既有的资金、技术、人才、管理、企业规模、行业地位等综合优势,为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2、合作内容

  在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等要求的前提下,独山港区管委会为公司和液空中国的合作项目提供满足建设要求的地块以及配套设施。

  项目具体内容为公司拟在独山港区管委会区域内投资新建年产80万吨PDH、80万吨丁辛醇、12万吨新戊二醇,项目建设范围主要包括PDH、丁辛醇、新戊二醇、空分、合成气装置、合成气净化等工艺装置,以及与工艺装置配套的储运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服务性工程和厂外工程,并充分利用富余氢气资源,解决公司氢能一体化项目原料问题。液空中国依托公司丰富的氢气资源,拟在独山港区管委会区域设立公司,建设氢气充装站、氢气液化装置,构建氢能战略合作生态圈,推动长三角地区氢能产业发展。

  3、责任分工

  (1)独山港区管委会负责牵头协调相关资源,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协助项目争取各级政府优惠政策,在双方合作的新材料新能源一体化项目建设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2)公司负责建设年产80万吨PDH、80万吨丁辛醇、12万吨新戊二醇项目及配套装置,并为氢能一体化项目提供氢气的保供。

  (3)液空中国负责推动氢气充装站、氢气液化装置的建设和运营,一期建设年产3000吨的氢气充装站,二期建设年产11000吨的液氢装置及配套设施。

  4、工作沟通机制

  (1)建立由高层领导参加的不定期会晤制度,研究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

  (2)独山港区管委会指派相关部门和人员成立专门工作组,协调各相关单位支持公司和液空中国投资项目的建设、运营;同时公司和液空中国指派专人负责与独山港区管委会工作组沟通、对接。三方共同协调推进项目中的合作事宜。

  5、生效

  本框架协议是三方拟在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投资合作的意向性安排。三方同意基于本框架协议将进行深入的沟通和谈判,最终促成签署正式的《投资合作协议》,并以《投资合作协议》内容为准。

  本框架协议由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全球领先、国内最大的丙烯酸生产商,也是国内领先的以低碳原料打造化学新材料产业链的上市公司。现已建成浙江平湖、浙江南湖、江苏连云港等三大生产基地,在美国、新加坡等国家构建业务板块,辐射全球。产品广泛应用于航天、半导体、新材料、建筑、交通、卫生护理、农业、服装等领域。在未来,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不断推进技术创新与服务创新,致力于打造行业领先的低碳化学新材料科技型企业。本次,公司与独山港区管委会、液空中国签署《新材料新能源一体化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是公司实施以低碳原料为核心,打造产业化、规模化、科技化的化学新材料产业链战略中的重要措施;同时,项目符合国家十四五规划,加大对富余氢气的利用,为推进和实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框架协议仅为表达投资意向的框架协议,相关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尚在制定过程中。公司本次投资能否成功竞得土地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实施尚需进行项目节能评估、环境评估、安全评估等政府审批,上述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行业发展和产品销售等面临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强对市场需求的研判和机遇把握,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持续提升业务运营质量,力求经营风险最小化,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本次对外投资最终以正式的投资合作协议为准,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新材料新能源一体化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    公告编号:2021-027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卫星石化”)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连云港石化”)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额度新增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含本数),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止。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担保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对超出上述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的对外担保额度,公司对平湖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湖石化”)、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星能源”)/卫星石化(美国)公司(以下简称“卫星美国”)、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石化”)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3亿元(含本数),卫星能源对卫星美国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本数),期限为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止。具体担保额度内容详见2020年4月1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和《关于2020年度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对全资孙公司常秀(香港)有限公司(CHANG XIU(HONG KONG) LIMITED)(简称“常秀”)、满秀(香港)有限公司(MAN XIU(HONG KONG) LIMITED)(简称“满秀”)、欣秀(香港)有限公司(XIN XIU(HONG KONG) LIMITED)(简称“欣秀”)、庞天(香港)有限公司(PANG TIAN(HONG KONG) LIMITED)(简称“庞天”)、庞欣(香港)有限公司(PANG XIN(HONG KONG) LIMITED)(简称“庞欣”)、欣仁(香港)有限公司(XIN REN(HONG KONG) LIMITED)(简称“欣仁”)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3.09亿美元(含本数),期限为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止。具体担保额度内容详见2020年6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担保余额和新增担保额度情况具体如下:

  ■

  注:1、本新增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及公司为各担保对象所担保的额度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使用汇率参照2021年3月19日人民银行美元中间价。

  3、数据保留数点后两位,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30日

  注册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江苏大道中小企业园2号楼323室

  法定代表人:沈晓炜

  注册资本:56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生产;基础化工原料、精细化学品、化工新材料研发;企业管理咨询;港口建设工程施工;普通货物装卸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公司持有连云港石化100%股权。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融资机构等共同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认真审查,我们认为: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本次对外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风险可控。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此次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上述对外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227亿元和3.09亿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67.35%,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7.2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91.8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           公告编号:2021-028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1年4月7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4月7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7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3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凡2021年3月3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会议室(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富强路196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拟签订对外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

  2、审议《关于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说明:审议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4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传真:0573-82229088

  3、登记地点: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会议室(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富强路196号)

  4、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文第2点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2229096

  联系人:沈晓炜 丁丽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48”,投票简称为“卫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4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4月7日召开的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请在每一需审议的议案或事项表决栏的“同意”、“弃权”或“反对”栏内划“√”,填写其它标记、漏填或重复填写的无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公民身份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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