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39,516,9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按照“产融双驱”的发展战略,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交通基础设施产业、投资管理业务。报告期,两大业务板块协同发展。在交通基础设施产业板块,积极响应国家提出的交通强国战略,公司以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为基石,加快推动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并进一步深化新能源汽车充电业务布局;在投资管理业务板块,公司推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业务开展并严控业务风险,作为股东单位支持东莞证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IPO事项,支持东莞信托合规稳健发展。
1、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业务
公司所属的莞深高速分公司从事该业务,运营管理的高速公路全部处于东莞市境内,具体包括莞深高速一二期、三期东城段及龙林高速,并受托管理莞深高速三期石碣段,收费经营期均为25年(至2027年6月30日),总里程约61.26公里。莞深高速位于珠江三角洲腹地,系广东省珠三角环线高速(G94)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连接广州、东莞与深圳的重要快速通道,是公司利润的重要来源之一。
2、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业务
公司子公司——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从事轨道交通1号线PPP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轨道交通1号线PPP项目建成后,将与现已通车的2号线接驳换乘,并与穗莞深城际、佛莞惠城际接驳换乘,共同构成东莞市域轨道交通网络,增加轨道交通的影响及辐射范围和强度。
3、新能源汽车充电业务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东莞市东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东能公司)、参股公司——东莞市康亿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康亿创公司)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业务,两家公司紧跟政策导向、把握新能源汽车蓬勃发展大趋势,致力于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及相关服务设施的建设,目前康亿创公司已是东莞市以新能源汽车充电业务为主业的最大规模企业。
4、投资管理业务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控股子公司——天津市宏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从事商业保理业务,两公司以基础设施、公共交通、新能源、医疗等为主要业务领域,围绕各自产品特点,提供专业化的产品方案,服务东莞及粤港澳大湾区内实体企业。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阶段及周期性特点
1、高速公路行业
公路运输一直以来都是我国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客货运输中占据重要地位,“十三五”期间我国公路运输加快发展,目前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约16.1万公里,居世界第一。目前,高速公路行业逐步向信息化、智慧化和便捷化的方向发展,伴随着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取消、ETC使用率的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不断提升。行业内上市公司所属高速公路大部分属于行业的成熟阶段,具有稳定的现金流。但受高速公路行业政策调整、收费期限固定、车流量饱和等因素影响,行业内上市公司一方面通过高速公路的再投资,如投资新建路产、收购路产、原有路产改扩建等方式;另一方面,积极拓展多元化投资,进入智能交通、环保、装备制造等产业,提高公司的可持续盈利能力。
2、城市轨道交通行业
城市轨道交通是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在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缓解城市拥堵、改善城市环境、引导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至2020年12月,我国内地累计有44个城市开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7545公里,仅2020年新增1240公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推进,以及《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等规划纲要的发布,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已进入蓬勃发展时期。
3、新能源汽车充电行业
“十三五”期间,我国充电设施网络建设发展快速,公共充电桩数量从2015年末不足5万根到2020年12月底达到80.7万根,涨幅超过1,514%,行业处于高速成长期。2020年11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明确指出“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随着未来纯电动汽车市场占比的持续提升,与之配套的充电业务将迎来更深层次的发展。
4、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行业
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与实体经济结合紧密,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划归中国银保监会统一管理后,中国银保监会先后发布《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及《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商业保理、融资租赁业务的监管细节,加强风险防范,行业由粗放增长走向规范化管理。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在本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不存在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是我国“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十三五”期间,公司围绕“产融双驱”的发展战略,加快培育新发展动能,统筹推进基础设施产业、投资管理业务,实现经营业绩的稳步提升。公司在巩固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开拓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新能源汽车充电等业务领域,不断夯实公司资产端实力。至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139.87亿元,净资产77.84亿元,较“十三五”初期分别增长68.07%、69.83%。
报告期,面对新冠疫情的冲击,公司坚持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加快企业高质量发展,从严从实抓防疫,扎实推进安全管理,为全面夺取疫情攻坚战胜利和服务好“六稳”及“六保”工作,积极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2020年,受新冠疫情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的影响,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56亿元,同比下降23.38%,但在各投资单位实现良好效益的带动下,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9.13亿元,同比仅下降15.01%。
(一)聚焦主营业务,锐意进取
1、高速公路业务方面,攻坚克难,保安全、保畅通。聚焦克服新冠疫情免收通行费政策带来的不利影响,持续加强治堵保畅,深化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提升高速公路通行能力。2020年公司高速公路板块实现通行费收入9.90亿元,同比下降24.40%。
2、轨道交通业务方面,多管齐下,工程建设全面发力。轨道交通1号线项目是夯实公司资产端的重大投资项目,也是公司未来的重要利润来源之一。报告期,轨道交通1号线项目紧抓复工复产,各项工程建设紧锣密鼓推进,全年新增13座车站、2座站场、6个区间土建开工,年度完成投资26.62亿元。
3、新能源汽车充电业务方面,稳中向好,开创新局。东能公司、康亿创公司组织筹划抗疫情运营方案,最大限度满足公共交通、社会车辆的充电需求,同时积极推进新建充电站项目,完善充电网络,目前已建设充电站45座,充电桩665台。公司控股的东能公司、参股的康亿创公司2020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883.27万元、15,463.50万元,同比增长443.11%和99.71%;实现净利润351.01万元、2,791.22万元,分别实现扭亏为盈及同比增长144.20%。
4、融通租赁和宏通保理方面,出台疫情期间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支持实体企业复工复产,积极开展落实业务风险监测与防控,有效控制业务信用风险。受部分业务提前还款、集中到期的影响,业务规模下降至20.63亿元。
(二)投资单位业绩稳健增长
报告期,公司实现投资收益2.95亿元,同比增长3.11%。除虎门大桥受新冠疫情免收通行费及车辆限行导致全年净利润下降69.41%外,其他投资单位业绩实现稳健增长(若扣除虎门大桥确认投资收益的影响,公司2020年度实现投资收益2.88亿元,同比增长17.82%)。
2020年,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稳步推进,全年资本市场交投活跃,沪深两市成交额持续增长,公司投资的东莞证券业绩稳步增长,全年实现净利润7.82亿元,同比增长25.25%,公司确认投资收益1.56亿元;公司参股的东莞信托各项经营业务平稳发展,全年实现净利润5.16亿元,同比增长3.07%,公司确认投资收益1.13亿元;公司参股的康亿创公司,受益于业绩的快速增长,公司确认投资收益976.56万元;公司通过南靖百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报告期已减持222万股,当期确认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5,660.48万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是 √ 否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相关新准则,对收入确认、收入计量等重新进行重新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0日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5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18日在东莞市寮步镇浮竹山佛岭水库路侧莞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6名,实际到会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主持人为公司董事萧瑞兴女士,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东莞控股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及“第九节 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东莞控股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二、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额1,039,516,9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共计259,879,248元,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同意公司2020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情况,于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情况,于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自2020年12月31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五、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六、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及国有企业薪酬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核定的薪酬水平,同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
七、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
在基于公司经营内外部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2021年度公司预算的营业总收入为15.49亿元,营业总成本为6.28亿元。上述财务预算仅为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的盈利预测。
八、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九、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原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制定于2014年,随着公司“产融双驱”战略的持续推进,业务领域的扩张,公司资产及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同意根据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经营指标,结合行业特征、风险水平及重要性等因素,修订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十、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储架发行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1、同意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基于专利权二次许可形成的基础资产,储架发行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额度不超过3亿元,分期发行,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36个月。
2、授权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储架注册具体事宜及后续的发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发行规模、期限及其他具体条款;签署与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并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手续;根据交易结构确定销售机构、担保方、差额支付承诺人、律师、评估机构、评级机构及托管银行等。
此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十一、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的需要,结合已经到期或即将到期的银行授信情况,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以及工商银行等银行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89.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融资额度。
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整体授信、按优选择、按需使用”的原则,择机启用上述银行授信融资额度。
十二、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轨道一号线公司委托开展运营人才招聘及培养的议案》。
1、同意下属公司——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轨道一号线公司)委托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开展2021年度的轨道工程运营人才招聘及培养,委托金额不超过231.49万元。
2、同意轨道一号线公司拟与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签署的《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运营人才招聘及培养委托项目框架协议》文本,授权轨道一号线公司董事会办理此次业务的具体事宜。
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上述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并公告。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0日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6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18日在东莞市寮步镇浮竹山佛岭水库路侧莞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二、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东莞控股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的意见如下: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及自身特点,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六、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原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制定于2014年,随着公司“产融双驱”战略的持续推进,业务领域的扩张,公司资产及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同意根据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经营指标,结合行业特征、风险水平及重要性等因素,修订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七、以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轨道一号线公司委托开展运营人才招聘及培养的议案》。
同意下属公司——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轨道一号线公司)委托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开展2021年度的轨道工程运营人才招聘及培养,委托金额不超过231.49万元。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公司监事陈英毅先生担任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其作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上述第一至四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并公告。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0日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建立和健全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董事会综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特制订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一条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第二条 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着眼于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是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做出的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三条 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利润分配。
2、在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时,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每次分配股票股利时,每10股股票分得的股票股利不少于1股。
第四条 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利润分配事宜的监督。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第五条 分红政策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第六条 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0828 证券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