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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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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1-012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18日在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陕鼓动力8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和书面形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4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宏安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借款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借款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1-0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陕鼓动力(香港)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陕鼓动力(香港)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1-01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陕鼓动力(香港)有限公司向陕鼓动力(卢森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鼓动力(香港)有限公司向陕鼓动力(卢森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临2021-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环境及市场需求,结合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安排,为保证公司经营、融资、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在对各项业务授信需求和现有授信额度情况分析的基础上,公司拟在2021年申请银行授信247.65亿元,非银授信14亿元,具体如下:

  1、陕鼓动力本部在合作银行的授信规划

  单位:亿元

  ■

  2、陕鼓动力子公司秦风气体(含子公司)和长青租赁在合作银行的授信规划

  单位:亿元

  ■

  3、陕鼓动力其他分子公司在合作银行的授信规划

  单位:亿元

  ■

  以上所有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的最终批复为准。上述事项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并运营河北天柱钢铁配套4万Nm3/h空分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并运营河北天柱钢铁配套4万Nm3/h空分项目的公告》(临2021-0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1-013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借款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300万元;本次担保前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119万元(941万美元等额人民币)。

  ●本次担保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为满足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青租赁”)业务发展需要,长青租赁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21300万元的借款额度,公司为长青租赁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300万元,长青租赁向公司提供资产抵押反担保。

  依据《公司章程》、《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 借款相关内容

  结合长青租赁2021年发展规划,长青租赁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21300万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不超过4.35%,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具体借款额度、品种、期限等,以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公司拟为长青租赁申请借款额度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300万元,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4、住所:西安国际港务区陆港大厦8层0806-163室

  5、法定代表人:周卓声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长青租赁最近一年(经审计)和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0年9月30日和2020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预计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具体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长青租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长青租赁提供担保,有利于提升长青租赁融资效率,满足长青租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长青租赁目前主要服务于公司产业链上下游优质客户,前期有良好的历史合作基础。本次担保事宜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长青租赁基于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21300万元的借款额度,公司拟为长青租赁申请借款额度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300万元,长青租赁向公司提供资产抵押反担保。长青租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为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借款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76,0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04%;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82,0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86%,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元。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1-014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陕鼓动力(香港)有限公司

  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陕鼓动力(香港)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不高于等值人民币1亿元;本次担保前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为推进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陕鼓动力(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鼓香港”)的业务发展,公司拟通过向陕鼓香港的合作银行提供融资性保函及质押人民币定期存款的方式,为陕鼓香港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用于陕鼓香港经营用资。

  依据《公司章程》、《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星展银行申请信用授信1500万欧元在星展银行开立融资性保函,同时质押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定期存款,用于星展银行向陕鼓香港提供不高于等值人民币1亿元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担保金额不高于等值人民币1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陕鼓动力(香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陕鼓动力(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港币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九龙湾宏光道1号亿京中信A座10楼

  2、主要财务数据

  陕鼓香港最近一年(经审计)和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0年9月30日和2020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陕鼓香港就此融资性保函项下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利及罚息等,向陕鼓香港借款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质押人民币定期存款就陕鼓香港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表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为推进陕鼓香港的业务发展,公司拟通过向陕鼓香港的合作银行提供融资性保函及质押人民币定期存款的方式,为陕鼓香港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用于陕鼓香港经营用资。陕鼓香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拟向陕鼓动力(香港)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76,0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04%;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82,0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86%,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元。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1-015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鼓动力(香港)有限公司向陕鼓动力(卢森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陕鼓动力(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陕鼓动力(卢森堡)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亿元的欧元

  ●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委托贷款利率:不超过1.15%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为满足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陕鼓动力(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鼓香港”)的全资子公司陕鼓动力(卢森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鼓卢森堡”)的业务发展,陕鼓香港拟向陕鼓卢森堡提供委托贷款,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亿元的欧元,期限不超过3年,利率不超过1.15%,用于经营和股权投资用资。

  (二)本项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委托贷款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开始实施。

  二、委托贷款基本信息

  1、借款人:陕鼓动力(卢森堡)有限公司

  2、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亿元的欧元

  3、委托贷款用途:用于经营和股权投资用资

  4、委托贷款利率:不超过1.15%

  5、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6、还本付息方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三、委托贷款协议主体基本情况

  1、名称:陕鼓动力(卢森堡)有限公司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注册资本:50000欧元

  4、住所:卢森堡肯尼迪大道J.F.46A

  5、法定代表人:王崇鹰

  6、陕鼓卢森堡最近一年(经审计)和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0年9月30日和2020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目的在于提升公司的整体运营能力,支持陕鼓卢森堡的业务发展,降低陕鼓卢森堡的资金使用成本。

  五、风险及防范措施

  该笔委托贷款风险主要为陕鼓卢森堡的流动性风险,即陕鼓卢森堡自有资金不足,到期无法按约偿还贷款本息。

  针对该风险,主要采取以下风险防范措施:扩大陕鼓卢森堡的业务规模,开拓市场,持续发力,实现营业收入的增加和盈利,保障到期偿还贷款。

  六、在本次委托贷款业务发生前,公司对外委托贷款(合并)余额为 0万元。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1-016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并运营河北天柱钢铁配套4万Nm3/h空分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 河北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城市钢厂搬迁改造项目配套4万Nm3/h空分项目

  ●投资金额: 约22,053 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鼓动力”)控股子公司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风气体”)拟投资建设河北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柱钢铁”)城市钢厂搬迁改造项目配套4万Nm3/h空分项目。

  (二)以上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以上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北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成立时间: 2004年6月15日

  4、注册资本: 81188万元

  5、法定代表人:孟兰芝

  6、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殷官屯村东

  7、主要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销售;角钢、槽钢、工字钢、H型钢、带钢、方钢轧制、销售;焦炭经销;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产品除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产品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普通货运;车轮轮毂、焊接设备及焊丝的生产;矿渣微粉生产、销售;供热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天柱钢铁近三年业务发展状况良好,是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的正式会员单位,是集烧结、炼铁、炼钢、轧钢、型钢于一体的大型现代化钢铁企业集团。天柱钢铁2018年、2019年、2020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487,657.66万元、1,648,296.00万元、1,631,455.09万元。

  9、天柱钢铁与本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它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秦风气体投资河北天柱钢铁配套新建4万空分项目

  2、投资主体: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3、合作模式:BOO

  4、合作期限:15年

  5、预计投资总额:22,053万元

  6、空分规模:1套4万Nm3/h空分

  7、预计收益:年销售收入约14,778万元、净利润约1,899万元

  8、市场前景:根据《河北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方案》要求,城市钢厂主动向沿海聚集,因此天柱钢铁启动城市钢厂搬迁改造项目,该项目是2020年河北省重点项目,项目建成后天柱钢铁年生产铁水300万吨,钢坯280万吨,型钢290万吨,将打造集“高端化、链条化、智能化、绿色化、品牌化”生产制造服务为一体的国内一流先进钢焦一体化制造业生态智慧园区,市场前景较好。

  9、项目合规性手续情况:天柱钢铁城市钢厂搬迁改造项目立项、土地、环评、能评已完成。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计划

  本次天柱钢铁城市钢厂搬迁改造项目配套的4万Nm3/h空分项目,预计总投资约22,053 万元,秦风气体以自有资金投资4411万元,剩余资金通过银承、信用证、银行外部流贷和租证通来募集资金解决。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项目投资符合公司扩大气体业务的发展战略。

  2、该项目实施可带动公司“设备销售、工程总包、工业服务”等产业,产生协同效应。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可能存在的风险

  1、工业气体配套产品市场存在不确定风险。

  2、交易对方天柱钢铁本身的经营风险。

  (二)应对措施

  1、双方约定了各种气体的最低购买量,若由于天柱钢铁原因,用气量达不到最低购买量,则按最低购买量结算。

  2、双方约定,如果项目在筹建和建设过程中中断或终止、正常供气后由于天柱钢铁原因造成供气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等,造成秦风气体的损失由天柱钢铁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1-017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8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陕鼓动力810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8日

  至2021年4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于2021年3月1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2021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3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陕鼓动力证券投资部

  3、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5、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6、参加股东可采取现场、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半天,会议出席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9-81871035

  传 真:029-81871038

  3、联系人:刘红卫

  4、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 邮编:710075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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