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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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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ST融捷 公告编号:2021-020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2和议案6为影响中小投资者的重大事项,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由融捷股份董事会召集,现场股东大会于2021年3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4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吕向阳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另外,本次股东大会同时采取网络投票方式,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6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8,336,1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59,655,203 股的 26.32 %,其中:

  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18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6,408,7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59,655,203 股的 25.58 %;

  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47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27,4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59,655,203股的 0.74 %。

  3、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现场股东大会,全部高管列席了本次现场股东大会,见证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议案2和议案6为影响中小投资者的重大事项,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67,858,37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 %; 473,3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 %; 4,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 67,490,57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 %; 845,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 %;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919,28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85.33 %; 845,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14.67 %; 0 股弃权,占出席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67,858,37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 %; 473,3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 %; 4,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67,858,37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 %; 473,3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 %; 4,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 67,858,37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 %; 473,3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 %; 4,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6、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67,783,07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 548,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 %; 4,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5,211,78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90.41 %; 548,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9.52 %; 4,500 股弃权,占出席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08 %。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 67,831,27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 %; 478,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 %; 26,8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陈涵涵律师和赵东亮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关于融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关于融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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