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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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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26 证券简称:申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03月0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陕西北路670号沪纺大厦4楼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姚明华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周琳、董事蔡佩民、独立董事袁树民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梁锦山因另有会议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骆琼琳出席会议;财务总监朱慧列席会议,副总经理万玉峰、副总经理张声明、技术总监龚杜弟因另有工作安排未能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3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4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5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6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7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8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9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10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上海申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同意上海申达(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2-13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第1、3-5、7-9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上海申达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264,826,979股)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高菲、王晨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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