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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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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1-010
债券代码:163228 债券简称:20渝水01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出售资产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排水资产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重庆市荣昌区荣泉水务有限公司、重庆市綦水清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等13个全资孙公司以1,496,484,128.81元的价格收购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市水投集团”)及所属相关子公司的排水资产及相关债务;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重庆两江水务有限公司以203,211,882.60元的价格收购重庆市宏利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宏利公司”)渝北空港区域的供水资产及相关债权债务;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重庆市歌乐山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以646,769,970.73元、2,380,678.00元的价格向市水投集团出售其西部槽谷区域的供水资产(详见公司于3月2日披露的《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临2021-008))。

  一、部分交易标的资产账面价值说明:

  1.市水投集团19座污水处理厂资产及有关债务: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19年12月31日污水处理厂项目资产账面价值已经19座污水处理厂资产产权持有单位年报审计机构审计;2020年8月31日资产账面价值未经审计(除债务外)。

  19座污水处理厂资产账面价值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污水处理厂在建工程持续投入,导致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2019年末增加4,905.11万元;二是部分应属于交易范围内的污水处理经营性资产在2019年未纳入污水处理厂核算,市水投集团于2020年对该部分资产进行了调整,同时,由于部分污水处理在建项目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新购置资产等因素影响,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2019年末增加22,543.04万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2019年末增加6,337.06万元。

  2.宏利公司供水资产及相关债权、债务: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宏利公司供水资产2019年12月31日资产账面价值已经宏利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审计;2020年8月31日资产账面价值未经审计(除债权、债务外)。

  宏利公司供水资产账面价值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宏利公司的牛头岩提水泵房相关设备为供水配套设施,属于交易范围内资产,该等资产账面价值4,783.79万元。据了解,宏利公司原将其作为源水资产进行管理,2020年对该部分资产进行了调整,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2019年末有所增加;二是由于2020年供水工程持续建设,导致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2019年末增加1,028.89万元。

  综上所述,本次资产账面价值变动主要系市水投集团及其所属公司对于供排水资产分类调整以及正常经营增加所致。由于本次交易是以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作价,故该等账面价值变动对公司本次交易评估无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次交易作价产生不利影响。

  二、关于评估的有关说明

  (一)污水资产评估的有关说明

  《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转让实物资产及债务所涉及的污水处理厂资产、负债市场价值的资产评估报告》(重康评报字[2021]第70号)中在建工程账面价值28,959.50万元,评估价值22,652.18万元,评估减值6,307.32万元,评估减值的主要原因为:

  1.部分在建工程已投入使用多年,因交易对方未及时办理财务决算,也未及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导致相关资产没有计提折旧,本次评估机构根据评估准则,按成本法进行评估并考虑成新率后,评估减值1,606.10万元;

  2.评估机构对在建工程进行了清理,因部分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在评估时调整至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故对应的在建工程评估为零,形成评估减值4,449.05万元;

  3.评估机构对在建工程核算的应费用化的部分根据评估准则予以审减,形成评估减值252.17万元。

  根据上述资产减值原因,经调整账面价值后的评估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宏利公司供水资产评估的有关说明

  《重庆市宏利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所拥有的部分供水资产及相关的债权、债务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0)第1693号)中在建工程账面价值8,126.16万元,评估价值1,253.62万元,评估减值6,872.54万元,评估减值主要原因为:

  1.在建工程-土建工程评估减值6,822.34万元,减值的主要原因如下:

  (1)原列入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为5,728.35万元管网及配套工程,在进行评估时实际已修建完成并已投入正常使用,故评估机构将将该部分管网及配套工程纳入固定资产中的“管道沟槽”和“构筑物”按照成本法并考虑成新率进行评估,相应在建工程价值评估为零,符合评估相关准则和规定。

  (2)土建工程明细表—五万吨-待摊投资账面价值1,888.91万元,其中含有借款利息1,088.99万元,该利息已在固定资产所对应的具体资产项目中进行了评估,故对相应在建工程中的利息部分评估为零。

  2.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评估减值50.20万元,减值的原因系设备安装工程中的设备已投入使用,但交易对方仍在在建工程中反映,且未计提折旧;委估设备更新换代较快,购置价格不断下降。评估机构根据评估准则,按照正常在用设备以成本法进行评估并考虑成新率后进行估值,导致评估减值。

  根据上述资产减值原因,经调整账面价值后的评估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3.本次固定资产调整后账面价值21,671.45万元,评估价值16,649.45万元,评估减值5,022.00万元,评估减值主要原因为设备类资产评估减值5,256.93万元所致,而该类资产评估减值主要系提水泵房设备原始入账金额中包含待摊投资约5,034万,本次评估对该等资产中的前期费用、其他费用、管理费用、资金成本进行了重新测算,其评估重置全价中的相关费用远低于实际入账金额,造成机器设备评估原值、净值减值较大。该等资产的评估减值不会影响设备的正常使用,也不会影响相关固定资产的经济效益。

  三、本次交易涉及相关债务的说明

  本次交易收购的供排水资产涉及的相关债务,主要是与标的资产直接相关的质保金、工程款、材料款、审计费等相关费用,该部分债务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审核,其总金额为239.60万元,占交易总资产(含债权)金额的比例为0.14%。该部分债务的法律关系清晰,不存在法律纠纷;不涉及对外融资款项,同时已取得债权单位出具的债权转让确认书。根据本次交易的有关定价原则,本次交易收购标的转让价格=标的资产(不含重组债权)转让价格+重组债权转让价格(如有)-重组债务转让价格,该部分债务实质上不会对公司本次收购交易及相关供排水资产未来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所属重庆市荣昌区荣泉水务有限公司、重庆市綦水清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等13个全资孙公司已分别与市水投集团及其所属的重庆市东部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丰都县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城南水利发展有限公司、重庆长兴水利水电有限公司等公司签署了相关污水处理厂项目《资产重组协议》;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重庆两江水务有限公司已与宏利公司签署了《渝北空港区域供水资产重组协议》;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重庆市歌乐山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已分别与市水投集团签署了《西部槽谷区域供水资产转让协议》。目前本公司所属相关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供排水资产交易的业务、资产、人员的接收/移交等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3 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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