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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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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1-021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债券代码:175708         债券简称:21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况

  2020年12月28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企业宁波复瀛投资有限公司、南京复鑫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关联方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其他3方投资人签订《南京星健睿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共同出资设立南京星健睿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睿赢”)。同时,南京睿赢委托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健基金管理公司”)担任其基金管理人并提供基金管理服务;管理协议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上述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详情请见本公司2020年12月29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本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复健基金管理公司的通知,南京睿赢已于近期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备案信息如下:

  管理人名称:上海复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编码: SNU328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1-022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债券代码:175708          债券简称:21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于2010年5月完成,本公司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此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海通证券需履行本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2015年6月29日,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本公司分别与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聘请瑞银证券、德邦证券担任该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联合保荐机构,并承接对本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该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即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年内使用完毕。

  2020年12月30日,本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本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订了《保荐协议》,聘请中金公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并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于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尚未实施完毕且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因此,自本公司与中金公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中金公司将承接原保荐机构瑞银证券、德邦证券对本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持续督导职责。中金公司委派保荐代表人冀羽瞰先生和张韦弦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发行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及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

  本公司对瑞银证券、德邦证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在前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冀羽瞰先生,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保荐代表人。2015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于 2020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负责或参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180.SH)科创板首发上市、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00782.SZ)创业板首发上市等项目。冀羽瞰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张韦弦先生,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保荐代表人。2008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于 2013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负责或参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180.SH)科创板首发上市、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300496.SZ)创业板首发上市、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002850.SZ)中小板首发上市、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688222.SH)科创板首发上市等项目。张韦弦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1-023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债券代码:175708          债券简称:21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月22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07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本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讨论并逐项落实,现根据相关要求就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回复报告》。本公司已按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根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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