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5%以上的股东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收到公司股东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方集团”)《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业务到期增加所持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万方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出借的9,000,000股股份已到期,占公司总股本的0.7549%。截至2021年2月19日,登记在万方集团账户的股份增加13,000,000股,增加的股份累计变动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1%。现将其股份变动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变动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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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次股份变动是万方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业务办理的证券出借业务到期,不存在增持股份的资金支付情形。详细情况如下:
本次到期的股份为2021年1月18日万方集团通过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办理了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业务,出借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839%),出借交易期限14天。2021年2月1日到期。
2021年1月19日万方集团通过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办理了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业务,出借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516%),出借交易期限14天。2021年2月2日到期。
2020年8月21日万方集团通过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办理了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业务,出借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9,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7549%),出借交易期限182天。2021年2月19日到期。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万方集团本次股份变动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万方集团关于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限售承诺已履行完毕,本次股份变动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意向、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股份发生变动的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
三、备查文件
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业务到期增加所持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
附件:持股变动情况表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3日
附件:持股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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