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前,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通股份”)董事长刘振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1,307,0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2%,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前述股份来源于IPO前、集中竞价交易以及公司转增股本;
公司副董事长于江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404,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2%,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前述股份来源于IPO前以及公司转增股本;
公司副总经理李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79,6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前述股份来源于IPO前以及公司转增股本。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披露了《恒通物流股份有公司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长刘振东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2,606,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2%,减持总金额为47,193,482.52元,刘振东先生减持数量过半;公司副董事长于江水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李健先生尚未实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其他方式取得指通过股本转增方式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刘振东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58,700,3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0%;于江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404,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2%;李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79,6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刘振东先生、于江水先生及李健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及相关股东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