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49,034,914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5.96%;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2月9日;
3、双星集团已出具承诺:在上述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2017年8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35号)核准,公司向控股股东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双星集团”)等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并于2018年2月9日在深交所上市。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持有的49,034,914股限售股份,将于2021年2月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份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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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为: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发行对象已严格履行了在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中作出的限售期承诺。
2、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规担保情况
此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对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本公司亦不存在对其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在锁定期届满后的股份减持也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2月9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49,034,9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1个。
五、其他重要说明
双星集团已于2021年2月5日出具承诺:在上述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公司股权结构表、限售股份明细表。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