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2月3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加了联合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采办”)组织的第四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的投标工作。
根据联采办发布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公司产品替格瑞洛片(规格:60mg)拟中标本次集中采购,并且公司根据各省市场潜力进行了省份遴选,中选结果公示3天后正式发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中标产品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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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中标规则,本次中标的标期为3年。
二、此次拟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替格瑞洛片(规格:60mg 、90mg)的《药品注册证书》(详见公告编号:临2020-88号)。替格瑞洛片(90mg)在联采办于2020年8月20日组织的第三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投标工作中中选(详见公告编号:临2020-89号)。公司替格瑞洛片(90mg)2020年实现销售收入约为62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替格瑞洛片(60mg)尚未实现销售。
本次药品集中采购是国家组织的第四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在执行上要求全国医疗机构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公司本次拟中选的品种为公司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若确定中选、签订购销合同并实施后,将有利于上述产品快速打开国内销售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促进公司制剂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
三、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已与联合采购办公室签订了《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品种备忘录》,上述产品的采购协议签订等后续事项及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