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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30日 星期六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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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713 公司债券简称:18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806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12960 公司债券简称:19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41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72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9310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0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月29日上午在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40楼会议室采用现场与电话会议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21年1月18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熊佩锦董事长、李明董事因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李英峰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孟晶董事因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黄历新副董事长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黄历新副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公司投资建设武汉市江北西部(新沟)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的议案》(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项目概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武汉深能环保新沟垃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拟投资建设武汉市江北西部(新沟)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新沟项目)。

  新沟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87,954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20,229.42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融资解决。环保公司拟向武汉公司增资人民币20,229.42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武汉公司的基本情况

  注册日期:2009年7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2691854792L。

  法定代表人:肖金花。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3,796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新沟镇惠安大道129号(14)。

  经营范围:从事垃圾焚烧处理、发电、供热、及相关技术的培训、咨询服务;及其它环保设施的投资、运营及推广应用、相关设备、仪表及配件、机具、材料的购销、废水、废气、废渣、噪声治理。

  股东情况:环保公司持有100%股权。

  经查询相关网站,武汉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武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3.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新沟项目建设地址为武汉市东西湖区武汉公司厂内预留扩建用地及部分新增用地,规划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湿垃圾500吨。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87,954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20,229.42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融资解决。

  4.对外投资目的与意义

  新沟项目与已投产运营的武汉江北新沟1,000吨/日垃圾焚烧项目在管理人员、设备以及服务设施的共享共用,可降低管理费用和成本。此次投资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中部地区市场,符合公司做强、做优、做大环保产业的发展战略。

  5.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新沟项目存在上网电价及拆迁费用尚未确定的问题,武汉公司拟在相关协议中明确相关费用的协商机制,以确保项目达到一定收益。

  6.董事会审议意见

  (1)同意武汉公司投资建设新沟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87,954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20,229.42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融资解决。

  (2)同意环保公司向武汉公司增资人民币20,229.42万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能水电增资的议案》(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深能水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能水电)项目收购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深能水电增资人民币8,444.50万元,增资后深能水电的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153,654.54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62,099.04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增资行为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 深能水电的基本情况

  注册日期:2014年6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5309319976X。

  法定代表人:许云飞。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53,654.54万元。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大道99号37栋19层1902号。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技术推广服务;组织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经查询相关网站,深能水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深能水电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3.增资方案

  本次增资为货币出资,由公司向深能水电增资人民币8,444.50万元,增资后深能水电的注册资本金增加至人民币162,099.04万元。

  4.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对深能水电增资能够缓解其项目投资的资金压力,为其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

  5.增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本次增资完成后,深能水电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对深能水电的管理和经营提出了更高要求。深能水电将强化片区集中管理,形成协同效应,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电力营销力度,增加深能水电收入,以达到预期收益,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

  6.董事会审议意见

  同意公司向深能水电增资人民币8,444.50万元,增资后深能水电的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153,654.54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62,099.04万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约公司整体质量提升的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的自查工作报告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20〕128号)的有关要求,公司成立自查工作小组,认真对公司治理、财务造假、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内幕交易、大股东股票质押、并购重组、权益变动信息披露、资本市场承诺、选聘审计机构、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十个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和问题进行自查,形成了《关于制约公司整体质量提升的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的自查工作报告》。

  经自查,公司治理机制有效运行,内部控制健全,各项业务运作规范,不存在财务造假、违规担保、资金占用、内幕交易等重大违法违规事项和侵害公司利益的事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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