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1-19
债券代码:127015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2021年兑付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证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20希望六和SCP001,债券代码:012001818)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3.债券简称:20希望六和SCP001
4.债券代码:012001818
5.发行总额:10亿元
6.本计息期债券利率:2.19%
7.到期兑付日:2021年02月0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融资工具,其兑付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的时间之前足额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兑付日代理划付至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务融资工具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洪俊
联系方式:028-85953632
传真:028-85953551
2. 主承销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趣
联系方式:028-63920736
传真:028-87700891
3.托管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方式:021-23198708
传真:021-63326661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1-20
债券代码:127015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起设立的产业基金完成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金备案情况
为落实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农牧食品产业一体化发展战略,促进公司农业产业链的拓展并优化区域布局,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山东新希望鑫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广东新希望新农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新希望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山东省新希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市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青岛巨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山东新希望鑫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东新希望鑫农基金”、“该基金”,该名称为工商最终核定名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10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发起设立山东新希望鑫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6)。
2020年11月6日,山东新希望鑫农基金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目前,该基金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内容如下:
基金名称:山东新希望鑫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广东新希望新农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0年12月15日
备案编码:SNJ610
二、备查文件
山东新希望鑫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备案证明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1-21
债券代码:127015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实施了保密措施,严控内幕信息的知情人范围,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公司于2021年1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于2021年1月11日首次公开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和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0年7月8日至2021年1月8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本次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中共有63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如下:
■
注:公司2020年12月3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中披露了王航先生共计增持公司88,400股,系因wind提取数据错误,现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数据,王航先生共计增持数量为60,000股,特此说明。
此外,部分核查对象为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正值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因此,有12位核查对象有股票期权的行权行为,具体如下:
■
公司经自查后认为,上述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和股票期权行权是基于个人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正常交易行为,该买卖行为不是发生在股权激励事项内幕信息形成期,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且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遵循了《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未构成短线交易。
除上述核查对象外,公司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本次核查结论
经核查,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1-22
债券代码:127015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华南路339号明宇豪雅饭店四楼明宇C厅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畅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0人,代表股份2,546,456,69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6.51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2,479,202,08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01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9人,代表股份67,254,60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92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8人,代表股份87,619,8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4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9人,代表股份20,365,20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51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9人,代表股份67,254,60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92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0,110,8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54%;反对26,341,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44%;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273,9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9316%;反对26,341,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635%;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0,183,1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82%;反对26,269,2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16%;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346,2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0141%;反对26,269,2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9810%;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0,276,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719%;反对26,175,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279%;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440,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1212%;反对26,175,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8740%;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核心骨干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8,640,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150%;反对37,811,8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849%;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803,6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8407%;反对37,811,8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1544%;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核心骨干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8,614,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139%;反对37,837,8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859%;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777,6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8110%;反对37,837,8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1841%;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核心骨干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8,614,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139%;反对37,837,9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859%;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777,6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8110%;反对37,837,9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1842%;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6,337,5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3%;反对11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500,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1%;反对11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71%;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晓悦、刘志鹏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