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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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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32,218,92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37%)的股东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集团”)计划在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5月25日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995,7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止本公告日,建龙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2,218,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3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建龙集团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2012年重大资产重组时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不超过5,995,720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5、减持期间:2021年2月26日——2021年5月25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建龙集团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建龙集团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三)建龙集团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建龙集团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建龙集团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22              股票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三级子公司佳电风机

  破产程序终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股三级子公司破产清算概述

  2017年3月16日,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控股三级子公司佳木斯佳电风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电风机”)申请破产清算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三级子公司佳木斯佳电风机有限公司拟进行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

  2018年3月1日,公司收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2018)黑08破1号,受理了佳电风机破产清算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三级子公司佳电风机申请破产清算被法院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

  2018年5月17日,公司收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2018)黑08破1-1号,宣告佳电风机破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三级子公司佳电风机被法院宣告破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

  二、控股三级子公司破产清算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2018)黑08破1-3号,认为佳电风机破产财产已分配完毕,无其他财产可供分配,符合法律规定的终结破产程序的条件,应予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裁定:终结佳电风机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三、破产清算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8年3月1日,佳电风机破产清算由法院受理后,公司已丧失对其控制权,并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法院裁定终结佳电风机破产程序不会对公司净利润造成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3、民事裁定书(2018)黑08破1-1号

  4、民事裁定书(2018)黑08破1-3号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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