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1-08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西集团”)通知,获悉豫西集团所持有的公司38,17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质押解除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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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豫西集团质押的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其一致行动人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兵投资”)持有质押股份121,854,414股,详见公司2020年11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办理股份质押的公告》(2020-81)。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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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豫西集团一致行动人中兵投资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督促中兵投资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风险情况,并根据后续办理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1-09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0月和11月,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民二庭和立案庭开庭审理了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兵红箭”)所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465宗,原告诉请索赔金额共5,468.74万元。2020年12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部分公司撤回上诉案件作出民事裁定。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1月18日、1月22日共收到委托代理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律所”)律师转来的长沙中院送达的一审民事判决书191份,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诉讼进展公告。
一、公司提起上诉情况
为维护公司的正当权益,在长沙中院一审判决书下达后,经与委托代理人中伦律所律师团队进行认真研究,公司已就上述191个收到一审判决书的案件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除前期已披露的诉讼情况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
公司已根据前期一审判决情况计提预计负债,由于当前判决尚处于上诉期内,尚未发生效力,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数或期后利润数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二审诉讼及其他投资者向长沙中院所提起诉讼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