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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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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07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

  ● 委托贷款金额:10,000.00万元

  ● 委托贷款期限:1年

  ● 委托贷款利率:4.6284%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2021年1月19日,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滦财务公司”)、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中浩公司”)签署编号为“WTDK2021011号”的《委托贷款合同》,公司通过开滦财务公司向唐山中浩公司提供10,0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

  公司向唐山中浩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该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该笔贷款期限自2021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18日止,贷款利率为4.6284%,贷款期限一年。公司本次向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该笔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唐山中浩公司向开滦财务公司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唐山中浩公司本次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3.50万元,2020年度未经审计的委托贷款手续费累计发生27.52万元,未超出2020年度预计额度。

  (二)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向唐山中浩公司提供不超过86,1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截至目前公司已对唐山中浩公司发放委托贷款10,000.00万元,委托贷款剩余额度76,100.00万元。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唐山海港开发区港福街南(生产经营地:唐山海港开发区港兴大街以北、海明路以东、铁路东环线以西)

  注册资本:239,404.25万元

  法定代表人:郑广庆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氢气、硝酸、环己烷、环己烯、甲醛溶液、三聚甲醛(经营至2021年11月19日);聚甲醛、己二酸、二元酸、环己醇、解吸气、氮气、压缩空气、仪表空气、蒸汽、脱盐水、除氧水、中水、塑料粒料及筛板生产、销售及出口;聚甲醛、已二酸的检测;余压利用;聚甲醛工艺技术咨询、服务;己二酸工艺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引进、生产所需设备原材料进口;安全阀校验。

  (二)委托贷款对象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唐山中浩公司主营业务为聚甲醛、己二酸等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017年—2019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47,445.62万元、191,369.35万元、176,325.65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唐山中浩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四)委托贷款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9年末,唐山中浩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90,064.13万元,负债总额253,688.79万元,净资产236,375.34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实现176,325.65万元,利润总额1,004.04万元,净利润1,145.18万元。截至2020年9月末,唐山中浩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52,639.07万元,负债总额219,934.85万元,净资产232,704.22万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实现119,018.70万元,利润总额-3,684.13万元,净利润-3,682.73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和相关投资。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贷款,有利于保证子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和生产经营,减少财务费用,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公司对其子公司具有控制权,可以对子公司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能够较好的控制委托贷款风险,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唐山中浩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可以掌握该笔资金的使用情况,风险可控;公司将会对子公司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贷款风险。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发放委托贷款为82,015.75万元,均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也不存在违规发放委托贷款和逾期未收回委托贷款的情形。其中:为子公司唐山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26,400.00万元,为子公司唐山中浩公司发放委托贷款10,000.00万元,为子公司唐山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8,000.00万元,为子公司唐山中泓炭素化工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24,515.75万元,为子公司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5,100.00万元,为参股公司山西介休义棠倡源煤业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6,000.00万元,子公司山西中通投资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山西倡源煤业公司发放委托贷款2,000.00万元。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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