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1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2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刘波女士出具的《股票减持计划告知函》(刘波女士是公司控股股东吴兰兰女士的妹妹,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刘波女士直接持有36,491,4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89%,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超过18,245,700股,即不超过当前公司总股本937,203,288股的1.95%。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本次减持系刘波女士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包括该类股份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如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以届时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的价格。

  7、刘波女士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采取大宗交易方式时,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减持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刘波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1、股份限售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吴兰兰及实际控制人王华君、吴兰兰,以及股东刘波分别承诺: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外,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王华君、吴兰兰、刘波、邓琴以及王彬初分别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发行人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向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刘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于2020年6月2日任期届满离任。截至本公告日,刘波女士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2、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刘波女士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股东刘波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吴兰兰女士为姐妹关系,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刘波女士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持续关注其减持股份情况,并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股东股票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16年1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57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6.77元,共计募集资金1,471,167,7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89,198,9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168号)。

  (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19年1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4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1,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0,000.00万元,共计募集资金14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88,330,188.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28号)。

  二、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即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45,000万元(含本数),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募集资金1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38,833.02万元,结合可转债项目拟投资的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安排,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同意公司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95,000万元,投资品种与前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一致,有效期为自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三、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与相关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相关损益情况。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展情况

  ■

  ■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以及于2020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协议;

  4、广东华兴银行单位客户智能存款业务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