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1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21-008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20日(星期三)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20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东土城路14号建达大厦1804会议室;

  (五)会议出席情况

  为截止2021年1月13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236,422,5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4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股份2,520,8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0%;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4,783,0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10%。

  本次会议由董事李玉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8,894,4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95%;反对3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67%;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734,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776%;反对3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42%;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82%。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8,605,0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584%;反对32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378%;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444,7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271%;反对32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847%;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82%。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监事津贴的议案》

  因公司股东谷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05,006股)担任本公司监事,故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38,589,4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95%;反对3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67%;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734,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776%;反对3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42%;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82%。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