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20日14:30
(2) 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至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刘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8人,代表股份6,791,654,5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95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628,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6人,代表股份6,786,025,8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906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3人,代表股份185,023,3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4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628,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1人,代表股份179,394,6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894%。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关于与河北钢铁产业转型升级基金共同向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950,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6652%;反对17,062,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219%;弃权15,010,6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2,8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1128%。
关联股东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和承德昌达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为 6,606,631,216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950,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6652%;反对17,062,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219%;弃权15,010,6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2,8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128%。
议案2.00 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53,839,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32%;反对19,180,4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24%;弃权18,635,0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79,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207,8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5618%;反对19,180,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65%;弃权18,635,0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79,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717%。
议案3.01 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53,838,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32%;反对19,180,4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24%;弃权18,635,1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79,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207,7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5617%;反对19,180,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65%;弃权18,635,1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79,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718%。
议案3.02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54,090,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69%;反对19,184,4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25%;弃权18,379,8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2,8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459,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6975%;反对19,184,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87%;弃权18,379,8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2,8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8%。
议案3.03 债券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54,090,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69%;反对19,180,4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24%;弃权18,383,8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2,8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459,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6975%;反对19,180,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65%;弃权18,383,8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2,8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0%。
议案3.04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53,613,5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99%;反对19,184,4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25%;弃权18,856,5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79,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982,3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4399%;反对19,184,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87%;弃权18,856,5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79,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1914%。
议案3.05 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53,617,5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99%;反对19,180,4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24%;弃权18,856,5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79,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986,3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4420%;反对19,180,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65%;弃权18,856,5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79,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1914%。
议案3.06 承销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54,090,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69%;反对19,180,4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24%;弃权18,383,8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2,8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459,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6975%;反对19,180,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65%;弃权18,383,8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2,8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0%。
议案3.07 上市场所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53,617,5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99%;反对19,180,4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24%;弃权18,856,5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79,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986,3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4420%;反对19,180,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65%;弃权18,856,5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79,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1914%。
议案3.08 担保条款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54,090,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69%;反对19,180,4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24%;弃权18,383,8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2,8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459,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6975%;反对19,180,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65%;弃权18,383,8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2,8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0%。
议案3.09 债券偿还的保证措施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54,090,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69%;反对19,180,4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24%;弃权18,383,8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2,8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459,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6975%;反对19,180,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65%;弃权18,383,8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2,8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0%。
议案3.10 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54,090,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69%;反对19,180,5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24%;弃权18,383,7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2,8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459,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6975%;反对19,180,5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66%;弃权18,383,7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2,8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9%。
议案3.11 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54,090,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69%;反对19,180,4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24%;弃权18,383,8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2,8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459,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6975%;反对19,180,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65%;弃权18,383,8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2,8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贺维、董寒冰律师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河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迁址及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更好的拓展公司在华北区域的销售业务,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河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决定将公司注册地由北京市朝阳区迁址至天津自贸试验区,并更名为天津河钢华北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1月20日该公司已完成迁址更名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变更后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天津河钢华北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1号312室(天津信至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869号)
法定代表人:刘蕴智
公司其他工商注册信息不变。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