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在授权有效期内,在该额度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单笔理财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一)2020年8月1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5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天津散货交易中心支行的理财产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13)】。
2020年12月29日上述理财产品已经到期,公司收回理财本金人民币6,5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883,857.53元,本金及利息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2020年11月23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万元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的理财产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43)】。
2020年12月29日上述理财产品已经到期,公司收回理财本金人民币1,2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26,153.42元,本金及利息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三)2020年11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理财产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45)】。
2020年12月30日上述理财产品已经到期,公司收回理财本金人民币4,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10,000.00元,本金及利息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上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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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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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理财为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