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12 月3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望宇先生关于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陈望宇先生于 2020 年 12 月3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7,670股,增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02%,截至增持完成日,陈望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951,6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19%,陈望宇先生与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望东先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1,885,6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36%。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增持主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望宇先生
2. 已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本次增持实施前,陈望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93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17%;陈望宇先生与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望东先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1,8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34%。
二、增持的主要内容
1. 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成长价值的认可。
2. 本次增持的时间:2020 年 12 月31日
3. 本次增持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竞价交易方式
4.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 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金额及比例:本次增持17,670股,成交总价536,250.12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
6.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数量及比例:陈望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951,6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19%,陈望宇先生与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望东先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1,885,6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36%。
7. 增持主体暂无其他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增持主体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增持人具有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