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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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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1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01月03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8日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并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并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3)。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4)。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自查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以下简称《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69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20]12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宝明科技”)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开展了逐项自查,形成了《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自查报告》并报送深圳证监局。

  经过自查,公司在自查期间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事项或者其他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认真地深入学习《意见》和《通知》精神,全面理解《意见》和《通知》中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的工作要求,结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谨记“四个敬畏”,守牢“不披露虚假信息、不从事内幕交易、不操纵市场价格、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四条底线。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1-005)。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1月03日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2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01月03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雪莲女士主持。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8日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并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为了实现公司战略布局和长远规划,实现公司在显示行业的布局,公司拟在合肥投资建设新型显示器件智能制造基地,就近配套客户。因此,公司拟与合肥市肥东县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并在合肥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约定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01月03日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并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实现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布局及长远规划,实现公司在显示行业的布局,公司拟在合肥市建设新型显示器件智能制造基地。因此,公司拟与合肥市肥东县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并在合肥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约定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投资协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投资协议能否生效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项目建设投资较大,存在因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不及时或因项目投资额大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或实现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投资协议中的投资金额等数值,仅是协议双方在目前条件下结合市场环境进行的合理预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二、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合肥市宝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1、公司名称:合肥市宝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

  3、法人代表:李云龙。

  4、出资比例:公司持股100%。

  5、经营范围:新型平板显示材料、新型平板显示器件、液晶玻璃面板薄化、镀膜、光学电子元器件、半导体照明器件、半导体显示器件、半导体电源器件、五金制品、塑胶制品、精密模具、背光源、背光显示模组、新型显示模组、触摸屏研发、生产和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注:上述设立子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等信息以注册地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三、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合肥市肥东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肥东县人民政府”)。

  2、住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龙泉路8号。

  3、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4、与公司关系:无关联关系。

  四、拟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内容:新型显示器件智能制造基地。

  2、投资规模:拟投资15亿元人民币。

  3、项目规划与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生产厂房、办公用房、研发中心及生活配套设施等,具体规划以批准结果为准。项目分两期建设,在土地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

  4、项目拟选址:初步选址于肥东县经济开发区拓展片区境内(具体出让土地的用地性质、面积、位置以正式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5、项目用地:项目占地面积约250亩(以实际测量为准),土地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依法按公开招拍挂程序取得。

  6、项目用地的交付条件力争达到“七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自来水、通雨排水、通排污水管道、通宽带、通天然气和场地平整。其中工业项目用地的开工条件为“三通一平”,即通施工道路、临时用水、临时用电和场地平整。

  7、肥东县人民政府协助公司办理规划报批手续与土地出让有关的手续,并积极督促相关部门及时为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8、肥东县人民政府将根据公司项目建设投入及运营情况,从税收、经营贡献、人才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五、本次对外投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按照公司的发展规划,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持续能力,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和战略布局,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

  2、存在的风险

  (1)本投资协议约定的投资项目尚处于论证阶段,项目涉及的投资总额和具体实施等存在变动的可能。

  (2)本投资协议所涉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市场环境、行业周期、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

  (4)本次对外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可能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控制投资节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将加强对投资公司的资金管理和对外投资风险的管理,加强与专业机构合作,对投资项目进行充分评估、调查和分析,通过专业化的运作和管理等方式降低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如本次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将提升公司对客户的配套能力,有助于公司未来业绩增长,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1月03日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1月0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授信的背景

  为顺应公司的发展需要,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拟新增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龙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8亿元,授信期限1年,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需求确定(最终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代表)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文件。

  二、本次新增授信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新增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龙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8亿元,授信期限1年,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其中:(1)基本授信额度1亿元(均为敞口额度),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商票贴现、商票保贴/保证业务,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12个月。信用方式。(2)特定权限业务额度1.8亿元(敞口金额0),授信业务品种为银行承兑汇票,由申请人以其持有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率不超过100%。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需求确定(最终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代表)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文件。

  本次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为顺应公司的发展需要,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拟新增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龙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8亿元,授信期限1年,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需求确定(最终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代表)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我们认为取得一定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及子公司保持可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龙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8亿元,授信期限1年,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需求确定(最终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代表)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1月03日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5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01月19日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1年01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1年01月19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01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B栋2楼多媒体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并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0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邮件或传真需在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B栋2楼多媒体会议室。

  4、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张国宏、蒋林

  3、联系电话:0755-29841816

  4、指定传真:0755-29841777

  5、指定邮箱:bm@bmseiko.com

  6、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B栋2楼

  7、邮政邮编:516083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通知。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1月0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992

  2、投票简称:宝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弃权、反对。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01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01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日。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视为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附件3:

  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拟参加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单位名称:

  股东帐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股东名称(签字/盖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1年01月15日17:00前将回执传回本公司。本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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