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亚厦股份”)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亚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控股”)的通知,获悉亚厦控股于2020年12月29日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票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补充质押,于2020年12月30日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票办理了股份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2020年09月10日,亚厦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8,180,000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该笔质押引发的补充质押数量合计为3,302,000股,因该笔质押引发的本次补充质押数量为660,000股。
2020年09月23日,亚厦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1,300,000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该笔质押引发的本次补充质押数量为330,000股。
2020年09月23日,亚厦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7,500,000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该笔质押引发的本次补充质押数量为255,000股。
本次股份质押为公司控股股东对上述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本次质押的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业务。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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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厦控股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亚厦控股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的主要原因是其根据自身经营的资金需求所做出的安排。亚厦控股质押的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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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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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且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