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永长征”及“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5月7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和《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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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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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定期存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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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现金管理的相关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