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期间,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项共计人民币195,877,602.02元,主要补助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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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项目由多笔政府补助构成,每笔补助金额均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
二、 补助的类型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的类型。
公司获得的上述人民币195,877,602.02元政府补助中,与收益相关的补助款项为人民币111,535,043.80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3.92%;与资产相关的补助款项为人民币84,342,558.22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0.61%和0.94%。
三、 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完成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后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