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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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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0-260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届次: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第八届董事会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1068号联强国际广场A栋9楼会议室

  5、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31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开始时间(2020年12月31日上午9:15)至结束时间(2020年12月31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6、主持人:陈锦石董事长

  7、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具体情况: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会议决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资助有关授权事项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授权事项的议案》、《关于为安徽鸿鹰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

  2、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杜若宜、吴一雷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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