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0-104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7月1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下达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0)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731号](以下简称“《裁决书》”)。贸仲委就兴发香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发香港”)申请仲裁一案作出裁决。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公司选择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一是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二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公司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兴发香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后于9月撤回申请。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6日、8月18日、9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2020-054、2020-065)。
随后,公司分别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及申请中止《裁决书》裁决。12月11日,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裁定:恢复《裁决书》的执行;同日,公司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不予执行申请书》:请求不予执行贸仲委(2020)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731号裁决。具体内容及申请结果详见2020年10月15日、10月23日、11月11日、12月2日、12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2020-078、2020-089、2020-095、2020-099)。
二、本次仲裁的进展情况
12月29日,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已将早前要求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冻结的补偿款72,612,339.86元,划入法院账户。该笔款项对应公司与兴发香港进出口有限公司之经销合同纠纷的执行金额。
公司土地补偿款前期冻结情况参见《关于收到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函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截至目前,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剩余尚待支付广州浪奇的补偿款项合计207,876,334.67元。
三、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仲裁结果的执行可能减少公司本期净利润7,261.23万元人民币,公司已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计提预计负债7,100.38万元,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四、公司对于本次仲裁的应对措施
由于本次案件涉嫌涉及刑事案件,公司将会继续采取其他法律手段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对于本次案件对本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保留追究相关主体法律责任的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0-105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子公司新增股权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的部分子公司及孙公司股权累计被冻结41,910.9561万元。股权冻结事项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近日,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州浪奇”)通过自查确认,获悉公司名下部分子公司新增股权被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增股权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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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权累计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0日,公司部分子公司及孙公司股权累计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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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前期已被冻结6,354.83万元,本次新增冻结股权注册资本金额15,000.00万元,已经超过公司持有的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额15,000.00万元,部分股权冻结为轮候冻结。前期冻结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9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子公司及孙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
三、股权冻结的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齐法院下发的全部关于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股权冻结的正式法律文书。根据公司初步核查,冻结原因如下:
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本次新增股权被冻结系广东粤合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的保理合同纠纷所致,冻结金额为15,000.00万元,公司尚未收到相关诉讼或保全事项的法律文书。
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本次新增股权被冻结是因为深圳市九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上海驭帅贸易有限公司、公司的2起票据纠纷,深圳市九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上海督增贸易有限公司、公司的4起票据纠纷,深圳市九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上海蓬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公司的1起票据纠纷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冻结注册资本5,538.8311万元,具体案件情况详见2020年12月1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广州奇化有限公司及上海奇化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被冻结是因为上海辰焱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奇化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被法院分别冻结注册资本6,000.00万元及3,000.00万元,公司尚未收到财产保全相关的通知书。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处理子公司及孙公司股权被冻结事项,早日解除冻结并恢复正常状态,尽量降低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2、截至目前,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股权被冻结情况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造成影响,尚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形,暂未导致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的情形。
3、在本次股权被冻结事项解除之前,尚不排除后续公司所持有股权或公司资产被冻结的情况发生,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