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华创阳安 股票代码:600155 公告编号:临2020-089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关于华创证券诉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控股”)、赵小强股票回购合同纠纷案收到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黔01民初14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情况如下:
一、美盛控股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华创证券支付融资本金7,950.00万元;
二、美盛控股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华创证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具体计算方式为:以7,950.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7.5%上浮50%的标准,从2018年10月22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三、美盛控股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华创证券实现债权的律师费80.00万元;
四、华创证券对美盛控股提供质押的美盛文化(002699.SZ)2,236万股质押股票进行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对判决一、二、三项所确定的债权优先受偿;
五、赵小强在2,400万元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判决一、 二、三项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六、驳回华创证券的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43,943.81元,由华创证券负担131,355.81元,由美盛控股负担512,588.00元。
该案件预计对上市公司利润无实质影响。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述诉讼基本情况。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阳安 公告编号:临2020-090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
时间过半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阳安”或“公司”)股东刘江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341,1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2%,系2016年非公开发行取得。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
2020年10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刘江先生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刘江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0/11/9~2021/2/8)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4,341,100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0.82%。
日前,公司收到股东刘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刘江先生为和泓置地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三者为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目前,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在2020年12月3日至18日期间,刘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80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目前,刘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76,177,109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4.38%。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刘江先生拟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