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12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0-087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4,58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9,497,736股缩减至159,463,156股。

  2、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公司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18年激励计划》”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8年11月21日,上市日为2018年12月26日。公司分别以11.0462元/股回购注销1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290股;以10.9962元/股回购注销另1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290股。

  3、上述2名离职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0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1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290股,回购价格为11.0462元/股;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9月18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1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290股,回购价格为10.9962元/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8年6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披露了上述事项。

  2、2018年8月22日,公司发布《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2018-067),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得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科资发股字〔2018〕81号)。

  3、2018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郑大伟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披露了上述事项。

  4、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20日,公司通过公司全体员工邮箱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2018年10月1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18年10月15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18年11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年12月25日,公司发布《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向3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82,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首次授予价格14.40元/股,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12月26日。

  8、2019年7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同意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756,600股,同意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1.0462元/股;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的预留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9年11月8日,公司发布《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104,100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授予价格9.17元/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11月11日。

  10、2019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1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290股,回购价格为11.0462元/股,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4)。

  11、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0.996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另1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290股,回购价格为10.9962元/股。其中《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于2020年9月18日由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2)。

  二、本次回次回购注销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2018年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已从公司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向其中一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40元/股,由于公司2019年7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2019年4月22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21,103,18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2019年6月4日,公司发布了201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确定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11日。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应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及价格进行调整。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4.40元/股调整为11.0462元/股。公司此次应支付的回购价款总额为190,988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向另一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40元/股,由于公司2019年7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2019年4月22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21,103,18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2019年6月4日,公司发布了201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确定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11日。2020年5月7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57,538,23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020年6月30日,公司发布了2019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确定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7日。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应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调整前的11.0462元/股,调整为10.9962元/股。公司此次应支付的回购价款总额为190,124.29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已办理程序及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已向上述2名离职的激励对象支付了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款项共计381,112.29元,并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2020年12月24日,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34,580股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户并完成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9,497,736股缩减至159,463,156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已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如下:

  ■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