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48号绿地中央广场E栋28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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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万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邹文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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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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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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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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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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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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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股东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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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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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3为需要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万军先生、钟海辉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对议案1回避表决,其分别持有的2,714,035股、2,161,091股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邓国平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对议案4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26,500股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殷长龙、黄晓静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