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赎回产品受托方: 农业银行、民生银行
●本次赎回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本次赎回产品名称:农业银行“汇利丰”2020年第6129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民生银行聚赢股票-挂钩中证500指数结构性存款
●本次赎回产品期限: 85天,182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分)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6日披露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22)。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情况
2020年6月19日,公司在民生银行购买了金额为3,000万元的结构性存款,期限为182天;9月24日,在农业银行购买了金额为7,000万元的结构性存款,期限为85天,公司购买以上结构性存款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9月2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27、临2020-039)。
以上结构性存款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到期赎回,收回本金10,000万元,获得收益合计101.3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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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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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