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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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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0-068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0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1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56元,共计募集资金46,355.6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00.00万元(其中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2,830.19万元,对应增值税进项税169.8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3,355.6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17年9月1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03.5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2,621.8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68号)。

  二、募集资金账号开户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该项制度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17年9月19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鹭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新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2020年7月,鉴于公司在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阳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7100120000001120)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中信证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阳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2020年12月,鉴于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129940100100282005)和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新阳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40373001040009919)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减少管理成本且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继续使用,近日公司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中信证券及上述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销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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