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0-098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蒋伏心先生因六年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相关职务。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蒋伏心先生将继续履职。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满继续履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丁宏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丁宏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方法》的规定,其已向公司董事会作出承诺,将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简历:
丁宏先生:1974年4月生,江苏张家港人,中共党员。南京大学应用社会学博士。现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职称研究员。兼任江苏省城市经济学会副秘书长,江苏省区域研究会常务理事,韩国东亚大学访问学者,南京市第六届经济社会发展咨询委员会委员,江苏省青年联合会第十届、第十一届委员。是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2层次,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方案主要起草者。
长期从事开放型经济研究。先后主持多项国家、省部级课题研究;发表CSSCI及省部级以上党党刊等重要理论性文章60余篇;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次、三等奖1次,及其他省部级奖项多次;有50余篇咨询报告获省部级领导的重要肯定性批示。
丁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0-099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作出修改:
修订条文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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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作出上述修订后,《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应章节条款依次顺延。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0-097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于2020年12月1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4名。公司独立董事蒋伏心先生、马野青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王延龙先生代表决。会议由董事陈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独立董事蒋伏心先生因六年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相关职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提名丁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子公司领导人员年薪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相关要求,董事会同意二级子公司2019年领导人员年薪分配方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作出修改。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00)。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0-100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月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白下路91号汇鸿大厦2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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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详情请见2020年12月15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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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其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登记地点:汇鸿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南京市白下路91号汇鸿大厦26楼
邮政编码:210001
传真:025-84691339
(三)登记时间:2021年1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异地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于2021年1月4日下午4:30前送达公司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入场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2021年1月8日下午2:30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将所携带的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予会议工作人员及见证律师,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770610
传真:025-84691339
联系人:刘素云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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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0-101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兴证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兴证资管鑫成6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61号计划”)持有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73,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6%,兴证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兴证资管鑫成71号双红利轮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71号计划”)持有公司股份41,01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3%,兴证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兴证资管鑫成6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63号计划”)持有公司股份53,072,1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
61号计划、71号计划、63号计划均由兴证资管管理,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持股总额为167,223,6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6%。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61号计划、71号计划、63号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之后的180日内(2020年9月16日至2021年3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不超过44,848,66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22,424,331股。
截止2020年12月14日,该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12月14日期间,61号计划、71号计划、63号计划作为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119,2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8526%,减持价格区间为3.19元至3.54元。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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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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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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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股东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继续关注兴证资管旗下资产管理计划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兴证资管旗下资产管理计划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61号计划、71号计划、63号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在按照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兴证资管旗下资产管理计划61号计划、71号计划、63号计划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