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接到控股股东瞿洪桂先生的通知,获悉瞿洪桂先生为了办理前次质押融资展期需要,近日将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同等数量解除质押的业务,即质押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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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次质押,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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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质押,仅为了办理前次质押融资展期而办理的临时质押,待展期完成后将办理同等数量的解除质押,实际上质押股份数未发生变化。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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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瞿洪桂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云泽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云泽投资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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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除质押,主要系为了前次质押融资展期办理的同等数量解除,实际上质押股份数未发生变化。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瞿洪桂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和一年内到期的股份质押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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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司控股股东瞿洪桂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瞿洪桂先生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5、瞿洪桂及其一致行动人云泽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云泽投资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在质押到期前,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其自有或自筹资金偿还、重新质押或追加保证金等方式归还质押借款,或者继续做展期质押等。
四、备查文件
1、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质押及解除质押股份交易回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