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0-38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安胜杰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公告如下:
一、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张建先生于近日向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张建先生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李萍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截止本公告日,李萍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3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公司党建工作,公司拟根据《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试行)(国有控股)》对党建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作进一步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及其修订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三、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定于2020年12月29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0-40)。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0-39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
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张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建先生因其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亦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日,张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由于张建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建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张建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张建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公司董事会对张建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深表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萍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李萍女士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李萍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查,李萍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李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1日
附件:
李萍女士简历
李萍,女,土家族,197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学历。1998年8月至2004年在贵州工业大学任职讲师,2004年至今任职于贵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并于2000年在贵州中创联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至今。曾获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第九届全国知识产权(专利)优秀调查研究报告暨优秀软科学成果三等奖”、中国法学会颁发的“第十二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优秀奖”、贵州省教育厅颁发的“贵州省第九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宝钢教育基金会颁发的“宝钢优秀教师”称号、2020年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教师。多次参与地方立法,并在法制出版物上发表法学研究著作。拟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李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与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李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0-40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20年12月29日(星期二)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0年12月29日(星期二)上午9: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9:15—15:00。
5.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3日(星期三)
6.出席会议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参加会议的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213号久联华厦十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相关说明:
1.上述第1、2项提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3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表决结果单独在公告中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4.第2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生效;第1、3项提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生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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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20年12月24、12月25日每天9:00~11:30, 14:00~16:3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邮件、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并请电话确认。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213号久联华厦八楼;邮编:550000 ;
电话:0851-86748121/86751504。
(三)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玲、李茂伟
电话:0851-86751504、86748121
传真:0851-86748121
2.本次会议会期一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037”,投票简称为:“保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意思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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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对议案投票时,请在对应议案相应的表决意见下打“√”;针对同一议案,同时在 “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选择两个或以上选项打“√”的,按废票处理。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附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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