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0-57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4号健民集团总部办公大楼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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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何勤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周捷及公司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裁汪俊,副总裁裴学军、黄志军,财务总监程朝阳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放弃参股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优先购买权等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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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持有45,112,614股。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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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放弃参股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优先购买权等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均超过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628541股,占总股本的4.32%)、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8484073股,占总股本的25.09%)均回避表决。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玲、吴思思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关于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0-58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银行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
●本次银行理财金额:5,000万元
●银行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积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0年第211期B款
●银行理财期限:2020年12月11日至2021年3月11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一、本次银行理财概况
(一)银行理财目的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1、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
2、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4】37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25.8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074.18万元。以上募集资金于2004年4月8日存入公司在中信实业银行武汉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由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8日审验,出具了武众会字(2004)30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首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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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2020年12月09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7,661.6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余额4,766.71万元,滚存的收益为2,894.9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滚存的收益将全部投资于健民集团叶开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与扩产升级项目(一期)。
(三)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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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银行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由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班子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具体操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银行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银行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于2020年12月09日就认购人民币5,00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的事宜与中国工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签署相关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积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0年第211期B款
购买金额:5,000万元
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产品年化收益率参考:1.05%~3.20%
产品期限:89天
起息日:2020年12月11日
到期日:2021年03月11日
资金投向:本产品本金部分纳入中国工行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与美元兑日元汇率挂钩的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国际市场美元兑日元汇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挂钩。投资者收益取决于美元兑日元汇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观察期是指2020年12月11日(含)至2021年3月9日(含),观察期总数89天。
预期收益:预期收益=产品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实际存续天数/365
预期年化收益率:预期年化收益率=1.05%+2.15%×N/M
1.05%、2.15%均为预期年化收益率,其中N为观察期内挂钩标的小于汇率观察区间上限且高于汇率观察区间下限的实际天数,M为观察期实际天数。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低年化收益率为1.05%,预期可获最高年化收益率3.20%,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
产品风险:由于各种风险因素(包括收益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的存在,客户所预期的规避风险、获利等交易目标不一定能够实现,而上述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提供担保也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只保障结构性存款资金本金及最低收益,不保证超出最低收益以外的额外收益。
(二)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银行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受托方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股票代码:601398),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收益。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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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金额合计数为52,525万元;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数为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金额合计数的9.52%。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0.50%,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将产生的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积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0年第211期B款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认购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募集失败风险、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公司可获得的预期最低年化收益率为1.05%,预期可获最高年化收益率3.20%,中国工商银行提供到期100%本金返还。
六、决策履行的程序
1、2020年1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
2、2020年1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
3、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4、法律意见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余学军律师、林玲律师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
上述相关公告详见2020年1月8日公司披露的《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健民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关于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七、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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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09日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0-59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原证即将到期及生产范围增加口服溶液剂生产,近期完成了《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变更登记、换证工作,并取得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0177701849P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4号
法定代表人:何勤
企业负责人:何勤
质量负责人:卢敏
生产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4号
生产范围:颗粒剂、散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湖丸)、片剂、硬胶囊剂、糖浆剂、煎膏剂(膏滋)、口服溶液剂(含中药提取车间)。
许可证编号:鄂20200004
分类码:Ahz
发证机关: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有效期至:2025年11月17日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药品生产许可证》换发是基于原证即将到期,新证的取得确保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生产范围的增加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市场需求,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