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翼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翼飞投资”)择机处置其持有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容百”)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3)。
二、出售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翼飞投资已分别于2020年10月9日、2020年11月6日、2020年12月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宁波容百股票1,869,350股,占其总股本的0.42%,成交金额为69,021,005.86元。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
至本公告披露日,翼飞投资已完成出售其持有的宁波容百所有股票。
三、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股票资产有利于资金回笼,提高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自 2019 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翼飞投资所持有的宁波容百股票以交易性金融资产计量。经公司初步测算,上述出售宁波容百1,869,350股股票,公司可获得税后投资收益约512.08万元,该收益将计入公司2020年度损益。
上述投资收益数据未经审计,对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影响额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