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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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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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9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在部分销售机构暂停办理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销售机构(详见下表)协商一致,自2020年12月9日起,下列销售机构暂停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认购、申购、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入)等业务。已通过下列销售机构购买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当前持有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不受影响;持有处于封闭运作期的基金的投资者可在基金赎回业务开放期内通过下列销售机构办理赎回业务。
上述销售相关业务的办理恢复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一、 暂停办理销售相关业务的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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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