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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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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顺钠股份 编号:2020-038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孙公司舟山翰晟携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翰晟”)就与万向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向资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以下简称“诉讼一”),及舟山翰晟与传化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分公司、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传化集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以下简称“诉讼二”)分别收到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浙09民初13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和(2019)浙09民初13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一

  1、诉讼基本情况

  原告:舟山翰晟携创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洲路721号永跃大厦17楼(自贸试验区内)

  被告:万向资源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西路99号15、16层

  诉讼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孙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2、诉讼进展情况

  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舟山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于2019年9月19日立案。万向资源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被法院于2019年12月2日予以驳回,上诉后被驳回。2020年7月7日,舟山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3、裁定结果

  近日,舟山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驳回原告舟山翰晟的起诉。舟山翰晟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提起上诉。

  二、诉讼二

  1、诉讼基本情况

  原告:舟山翰晟携创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洲路721号永跃大厦17楼(自贸试验区内)

  被告一:传化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分公司

  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宁新村

  被告二:传化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宁围街道

  诉讼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孙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2、诉讼进展情况

  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于2019年9月19日立案。传化集团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被法院于2019年12月2日予以驳回,上诉后被驳回。2020年7月7日,舟山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3、裁定结果

  近日,舟山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驳回原告舟山翰晟的起诉。舟山翰晟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提起上诉。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上述案件,后续公司将积极商讨应对措施。由于舟山翰晟已将上述诉讼案件所涉及的预付款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因此诉讼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不利的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2019)浙09民初132号之一;

  2、《民事裁定书》(2019)浙09民初133号之一。

  特此公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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