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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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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0-101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6日以专人送达、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0年12月2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建伟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备拟分拆铖昌科技上市的议案》。

  因董事罗珊珊女士为铖昌科技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已回避该议案表决,其余8名董事参与表决。

  《关于修改铖昌科技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拟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8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铖昌科技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因董事罗珊珊女士为铖昌科技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已回避该议案表决,其余8名董事参与表决。

  《关于修改铖昌科技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拟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0-102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而泰”)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6日以邮件、传真、电话及专人送达给各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0年12月2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洪波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备拟分拆铖昌科技上市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筹备铖昌科技拟分拆上市事项,有利于更好的发展铖昌科技微波毫米波射频芯片相关业务,支持铖昌科技在微波毫米波射频芯片业务上的持续研发和经营投入,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对铖昌科技分拆上市事项的相关筹备工作。

  《关于修改铖昌科技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拟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铖昌科技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修改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方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修改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是根据目前客观情况作出的,以长远利益为导向,修改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符合转让双方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修改。

  《关于修改铖昌科技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拟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〇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0-103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铖昌科技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拟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浙江铖昌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购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并经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同意公司收购浙江铖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铖昌科技”)80%股权,并与2018年5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20年12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备拟分拆铖昌科技上市的议案》及《关于修改铖昌科技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其中,《关于修改铖昌科技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分拆上市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总体战略布局,集中优势发挥各业务板块的能动性,更好的发展铖昌科技微波毫米波射频芯片相关业务,支持铖昌科技在微波毫米波射频芯片业务上的持续研发和经营投入,结合铖昌科技业务发展现状,公司拟分拆铖昌科技至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实施分拆铖昌科技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待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等要求及上市方案初步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审议分拆上市的相关议案。

  1、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563049270A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三路3号5幢601室

  法定代表人:罗珊珊

  注册资本:7,904.6247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0年11月23日

  经营范围:生产:计算机软件,射频、模拟数字芯片,电子产品;服务:计算机软件、射频、模拟数字芯片、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批发、零售:计算机软件,射频、模拟数字芯片,电子产品(除专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2、股权结构

  ■

  3、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实施分拆子公司铖昌科技境内上市的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的论证、组织编制上市方案、签署筹划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等上市相关事宜,并在制定分拆上市方案后将相关上市方案及与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修改情况

  (一)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修改内容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控股子公司铖昌科技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其经营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实现双方利益共享,促进员工与铖昌科技共同成长和发展,铖昌科技引入了员工持股平台对其进行增资,本次引入员工持股平台,铖昌科技计提股份支付费用51,816,816.18元。基于铖昌科技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并积极推动其分拆上市进程事项,公司拟修改前期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的盈利预测方案,具体修改如下:

  原盈利预测方案:

  转让方承诺,铖昌科技在2018年的实际净利润不低于5,100万元,2018年及2019年的合计实际净利润不低于11,600万元,2018年至2020年的合计实际净利润不低于19,500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

  本协议中的净利润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中较低者为准。

  拟修改后的盈利预测方案:

  “转让方承诺,铖昌科技在2018年至2020年的合计实际净利润不低于19,500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

  本协议中的净利润以和而泰现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核算,并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考虑员工持股计入的股份支付金额)为准。”

  (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原《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签署各方于2020年12月2日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现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各方就盈利承诺的计算方式达成本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条款修改

  各方同意,将原协议中“二、盈利承诺”之内容修改为以下内容:

  “转让方承诺,铖昌科技在2018年至2020年的合计实际净利润不低于19,500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

  本协议中的净利润以和而泰现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核算,并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考虑员工持股计入的股份支付金额)为准。”

  2、本补充协议自各方签章后成立,需甲方依据其章程规定及深交所相关规则履行完全部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后生效。

  3、本补充协议自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明确作出变更或另做约定的,原协议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修改的合理性

  1、因铖昌科技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对其进行增资,并积极推动其分拆上市进程事项,修改后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方案扣除了员工持股股份支付影响,有利于对铖昌科技经营管理团队产生激励督促作用,更充分地调动其经营积极性,促使其在未来更加注重铖昌科技的长远发展质量。因此,本次修改是根据目前客观情况作出的修改,以长远利益为导向,修改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方案符合转让双方利益,修改后的方案是合理可行的。

  2、铖昌科技是集微波毫米波射频芯片设计、研制、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与公司其他业务保持较高的独立性。铖昌科技如成功分拆上市将有利于提升其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同时提升其独立融资能力,提升整体经营效率。公司作为铖昌科技的控股股东,铖昌科技分拆上市也有利于公司实现更好的收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筹备拟分拆铖昌科技上市的独立意见

  本次授权公司经营层实施分拆子公司铖昌科技境内上市筹备工作事宜,有利于更好的发展铖昌科技微波毫米波射频芯片相关业务,支持铖昌科技在微波毫米波射频芯片业务上的持续研发和经营投入,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我们认为上述事宜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待满足《若干规定》等要求及上市方案初步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审议分拆上市的相关议案。我们同意公司授权经营层实施分拆铖昌科技上市相关筹备工作。

  2、关于修改铖昌科技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独立意见

  本次修改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盈利预测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铖昌科技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对其进行增资,并积极推动其分拆上市进程事项,修改后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方案扣除了员工持股股份支付影响,本次修改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方案是根据目前客观情况作出的,以长远利益为导向,修改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方案符合转让双方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方案的修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1、关于筹备拟分拆铖昌科技上市的意见

  公司筹备铖昌科技拟分拆上市事项,有利于更好的发展铖昌科技微波毫米波射频芯片相关业务,支持铖昌科技在微波毫米波射频芯片业务上的持续研发和经营投入,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对铖昌科技分拆上市事项的相关筹备工作。

  2、关于修改铖昌科技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意见

  本次修改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方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修改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是根据目前客观情况作出的,以长远利益为导向,修改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方案符合转让双方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方案的修改。

  五、风险提示

  1、经营业绩波动导致无法满足分拆上市条件的风险

  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9月30日扣除按权益享有的铖昌科技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取孰低)分别为1.62亿元、2.34亿元、2.48亿元。根据《若干规定》,公司业绩需满足《若干规定》中“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等相关分拆条件,公司及铖昌科技存在因2020年公司业绩波动导致无法满足分拆上市条件的风险。

  2、对上市公司业务发展及盈利能力的影响

  铖昌科技是集微波毫米波射频芯片设计、研制、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与公司其他业务保持较高的独立性,本次分拆上市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分拆上市完成后,公司仍将控股铖昌科技,其整体经营情况、财务及盈利状况均将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予以反映。但由于公司持有铖昌科技的权益比例将有所下降,且铖昌科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因此短期内铖昌科技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的净利润较分拆上市前有可能减少,进而对上市公司短期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

  3、本次分拆上市的审批风险

  公司分拆铖昌科技境内上市事项目前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待公司经营层完成前期筹备工作后,公司董事会还需就分拆铖昌科技上市是否符合《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出决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还需履行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相应程序。本次分拆上市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分拆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如公司本次分拆事项首次公告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分拆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0-104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8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14日。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

  7、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20年12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修改铖昌科技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2、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本次会议审议的以上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相关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12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前述方式登记的须在2020年12月15日17:30前到达本公司。出席会议签到时,须出示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6号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518057,信函请注明“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公司传真号码为:0755-26727137。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罗珊珊、艾雯

  联系电话:(0755)26727721

  联系传真:(0755)26727137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02;投票简称:和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2020年12月18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9:15-15:00(股东大会召开当日)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      (下称“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

  1、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0-105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0深圳辖区“诚实守信,

  做受尊重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深圳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诚实守信,做受尊重的上市公司”——2020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0年12月8日 9:00至17:00。

  届时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罗珊珊女士将通过网络文字交流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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